引子
#本文摘自《江西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九輯(1986年6月),作者陳達,原標題《鍾石盤就捕記》
正文
鍾石盤,江西萍鄉人。歷充江西省保安處科長、團長、副師長、江西省第九行政區督察專員兼區保安司令等職。一九四一年鍾在任行政督察專員期間,贛北已淪陷,專員公署設在九江與德安之間的山地,指揮轄區各縣的敵後工作,活動頻繁,江西省政府認為他在贛北淪陷區頗有政績。是時,軍統江西站在德安設有德安情報組,組長顧雲鳶,無錫人。副組長肖平桂,德安本地人。肖本來是德安的劣紳,擁有軍統特務副組長的權勢後,越發在德安作惡多端。肖曾以組織敵後抗日武裝為名,糾集一批地主武裝,成立所謂抗日游擊隊,藉此在地方橫徵暴斂,魚肉鄉民,有不從者,動輒以捕殺相加,德安人民不勝其苦。鍾石盤為維護地方治安計,曾勸告肖平桂等停止這類活動。肖仗軍統勢力拒不聽從,且惡語指責鍾石盤“妨礙抗日”。鍾十分惱怒,雖明知肖是軍統人員,下了決心要摸一摸老虎的屁股。又因地處淪陷區,“天高皇帝遠”,認為軍統亦無可奈何他。在鍾石盤指使策划下,給肖戴上圖謀不軌的罪名,將肖逮捕,未經報告省政府批准,很快就將肖平桂槍斃於德安鄉下。肖被鍾下令槍斃後,肖的餘黨一時均有所收斂,沒有以前那樣囂張了。
但是蔣介石特務統治的年代裡,特務是“見官高三級”的,哪容得他人處死特務分子。戴笠得知肖平桂被鍾石盤捕殺後,十分震怒。電令江西站,略謂:即便肖平桂有不法情事,鍾石盤為何不電告我處理,竟然擅自將肖處死,實屬目無法紀。該站應容圖報復。江西站接奉戴笠電令後,原擬在德安淪陷區用暗殺手段報復錘石盤。但考慮到鍾在贛北勢力較大,軍統在德安的力量較小,將鍾暗殺後,德安組人員安全成問題,故未立即在德安尋求報復。
一九四三年冬,鍾石盤由贛北來泰和向江西省政府述職,住在泰和上田村陶陶旅社,帶有四名武裝衛士,鍾本人亦佩有左輪手槍一支。軍統江西站獲悉後,立即策劃在泰和將鍾石盤扣押訊究。當即派出特務隊武裝隊員二十餘人,各帶二十發的快慢機手槍,於晚間馳赴鍾的住所,先將鍾的四名武裝衛士繳了械,然後勒令鍾將身帶的左輪手槍繳出,用繩綁住了鍾的雙手,押往泰和兩塘保安處第四科(軍統江西站掩護機構),關在一間小房裡。
當軍統“保四科”人員在下田村陶陶旅社逮捕錘石盤之時,雖未開槍,但數十名武裝特務氣勢洶洶,旅社人員均瞠目結舌,社會上只傳聞錘專員被捕了,但不明何故。軍統江西站事先亦未告知江西省政府。省主席曹浩森聞訊後,電話問“保四科”。我在電話中回答,此事有書面報告,即由我面呈主席。給曹浩森的報告很簡單,只說奉戴先生(戴笠)電令,將殺害我局人員的鍾石盤逮捕法辦。我將報告面呈曹浩森時,較詳細地說了鍾在德安捕殺了我們在德安的副組長肖平桂。並說,鍾石盤被捕後一時恐難結案,請主席考慮專員的接替人選。曹浩森說:鍾專員犯了法,自應依法辦理;專員人選,我再考慮。
鍾被關在“保四科”後,知系軍統對肖平桂問題的報復,惶恐萬狀。當我找他談話時,我還未開口,鍾竟雙膝跪下,連聲說:“我真該死!我真該死!我原先並不知道肖平桂是你們的人,如果曉得的話,我只有協助他工作,那敢槍斃他呢。確實是不知道,要是我講了假話,願千刀萬刮!……”我說:“肖平桂在德安工作多年,你難道會不知道他的身份嗎?即使是不知道,你槍斃人,難道可以不事先請示省保安司令部嗎?”鍾石盤無辭以對,只是一再磕頭求饒,連聲說:“只要不殺我,我願意為你們做任何事情。給你們當司書,抄寫抄寫公文等等,做一切我能做的事情都可以。”我說:“肖平桂不是漢奸,不是土匪,沒有犯法,你無故(其實是賴詞)將他殺了,你知道殺人是要償命的嗎?”鍾聽了要償命,便哭喪着臉,哀求說:“我家還有老母,妻兒子女等,都靠我養活。你們將我殺了,我一家人也都完了。務求饒我一命,終生感恩不盡。你們要什麼,我都願意拿出來。(意思是想用錢賄宥)”我嚴肅地說:“我們知道你在贛北搞了不少不義之財,可是,錢買不回肖平桂的生命呀!你那些黃金白銀,還是留着你的子女們花吧。”鍾聽了我這些話之後,自以為必死。據說,每天飲食不進,並偷偷地寫好了遺囑。不及一月,鍾已消瘦不堪,長吁短嘆不已。當時,江西站確想將鍾處死,曾電戴笠請示可否即將鍾予以處決。戴笠複電:由該站處死不妥,應押解重慶交軍法總監部審究。
江西站在押解鍾石盤的途中,曾考慮泰和至界化攏一段,可能有鍾的餘黨勢力,為防止劫車,曾派出全副武裝的特務隊員五、六十人,加強戒備,押到界化壠。然後由四名武裝特務遞解重慶。後來聽說,鍾到重慶後,向軍法總監部有關人員賄送了大量金錢,獲得從輕處罰,僅判有期徒刑八年。不到八年,便以保外就醫為名獲得了自由。
從這件事,反映了國民黨內部矛盾也是很尖銳的。
一九八三年五月
資料來源:
《江西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九輯(198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