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扎,男,藏族,1976年5月生,四川巴塘人,1998年8月參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甘孜州巴塘縣水利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
2024年4月,朱扎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甘孜州鄉城縣監委監察調查。
2024年5月,朱扎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甘孜州巴塘縣紀委紀律審查。
2024年7月,朱扎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4年11月,朱扎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甘孜州巴塘縣水利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朱扎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利益摻雜,“心中天秤”開始傾斜
“在甘孜州巴塘縣波密鄉工作期間,群眾非常信任我,自己在崗位上兢兢業業,做出了不少成績……”回想過往基層經歷,朱扎感到充實而驕傲。
朱扎出生於巴塘縣一個普通農村家庭,1998年大專畢業後,被分配到了位置偏遠、氣候嚴寒的巴塘縣波密鄉工作。那時條件雖艱苦,朱扎卻滿腔熱情投入工作,在13年的勤懇付出下,一步步成長為鄉鎮的“一把手”。
2012年,朱扎因踏實肯干、工作能力突出,被任命為巴塘縣水利局局長。任職初期,為了讓巴塘水利事業惠及更多老百姓,朱扎經常奔走在基層一線,調研考察水利工程項目,還將部分小型水利工程通過“以工代賑”的方式實施,實現為老百姓增收的目的。
從甘孜偏遠鄉鎮幹部一步步成長為縣水利局局長,朱扎也曾將為群眾辦實事作為座右銘,但隨着職務晉陞、手握更大權力,他的心理也逐漸發生變化,開始把權力視為“個人資源”。
水利工程工期短、利潤高,身為巴塘縣水利局“領頭羊”的朱扎自然成為了商人老闆們攀附的對象。起初,面對商人老闆們送上的“土特產”“小心意”,朱扎都一一回絕,但因項目工程與商人老闆接觸越來越多,在一聲聲阿諛奉承中,朱扎意識到手中的水利項目不僅能造福人民,還能為自己謀取私利。
2013年初,擔任水利局局長一年的朱扎開始動起了歪心思,某防洪堤治理項目恰巧能直接指定施工方,朱扎便想用這個項目“試試水”,隨即將項目指定給商人伍某實施,但卻在私下安排伍某將項目轉交給自己的親戚,達到其謀利的目的。伍某為在巴塘縣的項目能順利進行,應允了朱扎的要求,開始“掛羊頭賣狗肉”的操作,還為其親屬在項目實施中提供專業人力支持。
與商人伍某的成功“合作”,讓朱扎“享受”到權力為自己親友帶來的好處,便打起了權力“變現”的主意。2013年底,朱扎直接將某河堤維護項目以指定方式交由伍某實施,並暗示伍某在項目完成後,送上10萬元的現金以作“感謝”。
“當看到一捆捆現金就這樣歸自己所有,我沉浸在發財致富的美夢中。”朱扎在留置室里回憶道,身邊的商人對自己“言聽計從”,手中的權力也能輕易變現。他逐漸將“圍獵”者的吹捧當作能力證明,甚至認為收錢辦事是人情往來。理想信念的總開關失修,他在阿諛奉承中迷失自我,徹底將群眾的利益拋之腦後、將紀法的約束棄如敝履。
此時已見錢眼開的朱扎,就算沒有將商人老闆的請託事項辦成,“好處費”一樣收入囊中。“我四處籌得30萬元送給朱扎,希望能夠承攬某項目,但沒有達成目的,於是我想以‘借錢’為由收回送出的‘好處費’。”商人劉某回憶起2018年的經歷,朱扎也以此為由,要求劉某立下向其借款30萬元的借據,還在半年後,催促劉某儘快歸還“欠款”,因還需和朱扎打交道,劉某無奈只能歸還“欠款”以及5.4萬元利息。
經查,2013年至2020年期間,朱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及親友在項目實施、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現金109萬元。
追夢“仕途”,幻想買官“買來”前程似錦
不信組織信“關係”,不走正道走“邪路”。朱扎身為黨員幹部,不致力於幹事創業,卻信服於政治騙子,用所謂的關係為自己升遷“找路子”,最終為自己的“愚行”買單。
2024年,甘孜州紀委監委在審查調查中發現朱扎受賄的相關問題線索,隨着調查工作逐步深入,朱扎相關的違紀違法事實,逐一浮出水面。
來源:廉潔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