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或曰柘支,曰柘折,曰赭時,漢大宛北鄙也。去京師九千里。東北距西突厥,西北波臘,南二百里所抵俱戰提,西南五百里康也。圓千餘里,右涯素葉河。王姓石,治柘折城,故康居小王窳匿城地。……隋大業初,西突厥殺其王,以特勒匐職統其國。武德、貞觀間,數獻方物。顯慶三年,以瞰羯城為大宛都督府,授其王瞰土屯攝舍提於屈昭穆都督。開元初,封其君莫賀咄吐屯,有功,為石國王。二十八年,又冊順義王。明年,王伊捺吐屯屈勒上言:“今突厥已屬天可汗,惟大食為諸國患,請討之。”天子不許。天寶初,封王子那俱車鼻施為懷化王,賜鐵券。久之,安西節度使高仙芝劾其無蕃臣禮,請討之。……石東南千餘里,有*(左忄右巿)捍者……西千里距堵利瑟那……
1.幾個名稱的考釋
柘支、柘折、赭時三名,《魏書》作者舌,《經行記》又謂赭支,粟特語作C'c,乃波斯語Chach(Chāch)、Chāj或Jaj、阿拉伯語Shash之音譯,意為“石”。②8—9世紀,Chaj這一名稱常出現在阿拉伯、波斯史料文獻中。阿爾·比魯尼(973—1048)說,Chaj一名是借自這座城市的突厥語名稱,也就是塔什干城,意即石頭城。③11世紀70年代,維吾爾族學者馬合木德·喀什噶里在其《突厥語大詞典》(抄本第1卷,413,577頁)說,塔什干,在阿拉伯文獻中稱Xax,在塔吉克—波斯文獻里作Qaq,突厥語文獻則寫作Tarkend;Tarkend意為“附屬的”,“可汗統治者把隸屬於他們的省稱做Tarkend”④。石國位於錫爾河支流齊爾齊克河沖積形成的綠洲上。605—750年,石國宮廷所在地為今塔什干市中心東南方15公里處的阿克·特帕遺址;750年至12世紀上半葉,石國政治中心遷至今塔什干市中心的賓卡特(Binkath)遺址所在地。⑤
瞰(Kàn)羯城,有學者將其對音為Binkatn。⑥但是,Binkath(n)要晚至8世紀中葉才成為石國政治中心;而且,該詞很難與“瞰羯”審音勘同。所以,瞰羯城對音似是Qaq。
窳(yù)匿城,原為漢代康居五小王之一的窳匿王所治,《漢書·西域傳》記為窳城。該城位於康居組成部分的樂越匿地區,後者即今塔什乾地區。⑦
素葉河,《釋迦方誌》所記亦同,《大唐西域記》作葉河。素葉河的方位,上引二書均稱在赭時(石)之西鄰;《新唐書》稱石國右涯素葉河。“右”為北方南視之右,即西方。阿拉伯人、波斯人記東部地區方位,則以東望定左右,以右為南。《隋書·石國傳》、《北史·石國傳》並記:“石國,居於葯殺水。”杜環《經行記》則稱,石“國中有二水,一名真珠河,一名質河,並西北流”⑧。真珠河,即葯殺水⑨;質河,應即赭時河。
素葉河之對音,沙畹認定為Tchou,並把此河與葯殺水(Yaxartes,中古波斯語作Jax*arta,即錫爾河)相區別,認為此處素葉河誤也,應為葯殺水。⑩但是,Tchou之對音應是楚河。沙畹之說有誤。季羨林等先生則把素葉河直接勘定為錫爾河。(11)考慮到玄奘曾親臨石國,以及上引各書均記作素葉河(葉河),素葉河之稱必是有所據。唐人不大可能把楚河與錫爾河相混淆。《世界境域志》把流經赭時(Chāch)邊界的河稱作Parak河,並稱該河匯入赭時河;大食人(Tāziyān)把赭時河稱為Sayhūn河。(12)parak河,今名Chirchik河。杜環所稱之真珠河,似指Parak河。“素葉”,古讀Sou-iap,我們很難在上述諸河河名中找到其對音。
2.關於大宛都督府設置年代及其相關問題
《資治通鑒》卷二百記:顯慶四年(659)“九月,詔以石、米、史、大安、小安、曹、拔汗那、悒怛、疏勒、朱駒半等國置州縣府百二十七”(13)。《新唐書·康國傳》“石國”條、《唐會要》卷九十九“石國”條則把唐朝在石國瞰羯城置大宛都督府的年代繫於顯慶三年(658)。(14)
那麼,大宛都督府究竟置於何年?
大宛都督府的設立,與唐朝平定阿史那賀魯之亂有關。《舊唐書·高宗本紀》記:顯慶三年二月,唐將蘇定方攻破西突厥沙缽羅可汗賀魯,賀魯敗走石國,唐軍副將蕭嗣業追擒之;三月,西域平,唐朝以其地置濛池、崑陵二都護府;復於龜茲國置安西都護府。(15)同書《突厥傳下》述:顯慶二年,蘇定方率蕭嗣業等征討(阿史那)賀魯;幾經征戰,賀魯敗遁石國;蕭嗣業追至,石國(突厥統治者)鼠耨設把被石國蘇咄城(Shoturkath,距塔什干5法爾薩赫(16))城主伊涅達干拘禁的賀魯交給蕭嗣業;賀魯被送往長安;唐朝分賀魯種落“置崑陵、濛池二都護府,其所役屬諸國,皆分置州府,西盡于波斯,並隸安西都護府”(17)。《舊唐書·地理志三》也稱:“顯慶二年十一月,蘇定方平賀魯,分其地置濛池、崑陵二都護府。分其種落,列置州縣。於是,西盡波斯國,皆隸安西都護府。”(18)
《冊府元龜》卷九六七《外臣部·繼襲二》稱:“顯慶二年既平賀魯,三年詔置崑陵、濛池二都護府,乃冊阿史那彌射為興昔可汗兼崑陵都護,阿史那步真為繼往絕可汗兼濛池都護。”(19)同書卷九八六《外臣部·征討五》記:顯慶二年“十二月,蘇定方大破賀魯金牙山,盡收其所居之地,西域悉平。……定方於是悉兵,命諸部歸其所居,開通道路,列置館驛,埋瘞骸骨,所在問疾苦,分其疆界,復其產業,賀魯所虜掠者悉括還之。於是,西域諸國安堵如故”(20)。又,《唐會要》卷七十三記:顯慶二年十一月,蘇定方大破賀魯於金牙山,盡收其所據之地,西域悉平,“西域諸國,安堵如故,擒賀魯以歸。十一月,分其地,置漾池、崑陵二都護府。……其月十七日,又分其種落,列置州縣。……其所役屬諸胡國,皆置州府,西盡于波斯,並隸安西都護府”。同書卷九十九記:顯慶三年,以石國噉(瞰)羯城為大宛都督府。(21)此記把二都護府和諸州府縣置立時間記為同年同月。石國為阿史那賀魯所役屬胡國,大宛都督府置立時間應在十一月十七日。但是,此十一月是在平定賀魯之亂的顯慶二年,還是在擒賀魯以歸的顯慶三年呢?
《資治通鑒》卷二百稱:顯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乙卯朔,乙丑日),分西突厥地置濛池、崑陵二都護府;“遣光祿卿盧承慶持節冊命,仍命(阿史那)彌射、步真與承慶據諸姓降者,准其部落大小、位望高下,授刺史以下官”。次年十一月,蕭嗣業押賀魯至京師長安,“甲午,獻於昭陵。敕免其死,分其種落為六都督府,其所役屬諸國皆置州府,西盡波斯,並隸安西都護府”(22)。可見,崑陵、濛池都護府應置於顯慶二年十二月(23);唐朝並未同時在賀魯種落(五咄陸部)之地置都督府;六都督府應置於顯慶三年十一月。《冊府元龜》所記濛池、崑陵二都護府詔置時間(顯慶三年),《舊唐書·高宗本紀》所記兩都護府置立時間(顯慶三年二月),可能是高宗正式下詔置立時間。《舊唐書·地理志》所記有誤。
《新唐書·地理志七下》“濛池都護府”條記:“顯慶二年禽賀魯,分其地,置都護府二、都督府八,其役屬諸胡皆為州。”(24)此記有三點疑問。其一,唐朝在賀魯舊地(五咄陸部之地)置都督府數,《唐會要》卷七三、《資治通鑒》卷二百均作六個,並詳列了其稱名(25);其二,顯慶二年,唐朝並未在賀魯舊地置都督府,因為,《資治通鑒》卷二百明確記述冊命使盧承慶僅冊封刺史以下官;第三,兩都護府的隸屬,《舊唐書》和唐乾陵石人像銜名並稱歸安西都護府統轄。從唐乾陵石人像銜名看,濛池都護府屬下有千泉都督府、俱蘭都督府、頡利都督府(以西突厥拔塞幹部置)、碎葉州等(26);石國不歸屬濛池都護府統轄,而與康、吐火羅、波斯等一道,屬安西都護府統轄。(27)
《新唐書·藝文志二》著錄《西域圖志》60卷,注云:“高宗遣使分往康國、吐火羅,訪其風俗物產,畫圖以聞。詔史官撰次,許敬宗領之,顯慶三年上。”(28)同年,高宗派遣果毅董寄生將康王所居城列為康居都督府,以康王拂呼縵為都督(29)。高宗遣使康國等地,應在賀魯被擒之後;而董寄生西行,估計是在高宗御覽《西域圖志》之後。如果大宛都督府置於顯慶三年(658),那極可能是董寄生西行時所置。所以,唐乾陵石人像才會把石國與康國、吐火羅同列。千泉、俱蘭、頡利三都督府及碎葉州屬於賀魯種落之地,應是與大宛都督府同置於顯慶三年。它們大概屬於在賀魯“所役屬諸國皆置州府”之列。所謂“西盡于波斯,並隸安西都護府”,肯定是指顯慶三年董寄生置府州之後之情形。但令人不解的是,高宗顯慶四年下詔,僅有石國,而沒有康國;似乎石國置於康國之後。而且,《新唐書·地理志》在著錄龍朔元年(661)“于闐以西,波斯以東”的羈縻府州時,未列昭武九姓諸羈縻府州。
所以,《冊府元龜》卷九六六《外臣部·繼襲一》明確記載:“石國,唐顯慶三年列其地為大宛府,以其王瞰吐屯攝舍提於屈昭穆為都督。”
從唐乾陵石人像銜名看,石國不歸屬濛池都護府統轄,而與康、吐火羅、波斯等一道,屬安西都護府統轄。(30)從地域上看,濛池都護府比安西都護府更靠近大宛都督府(石國)。可是,唐朝卻繞過瀠池都護府,而讓安西都護府統轄大宛都督府。其原因很可能是由於濛池都護為突厥人(首任濛池都護是阿史那步真;686年,其子阿史那斛瑟羅襲父職爵(31))。濛池都護府所轄基本上是在碎葉以西的西突厥五弩失畢部落之地。唐在河中地區設置羈縻府州時,不可能把它們完全交由西突厥人統治;它們只能由唐中央政府直屬的西域最高機構安西都護府統轄。唐朝在石國置都督府,反映了石國在唐朝的西域統治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在河中地區,唐朝僅設置了康居都督府、大宛都督府和休循州都督府。
3.關於石國諸王
據《新唐書·石國傳》所記,大業初年統領石國的是“特勒匐職”。此君顯然是一個突厥人。特勒,應作特勤,乃突厥人的官職之一。突厥汗國設有葉護、特勒(勤)、乙斤屈利啜、閻洪達、頡(俟)利發、吐屯、俟斤等28等官爵。(32)匐職,《北史》卷九七、《隋書》卷八三均作甸職。(33)據《隋書·石國傳》說:石國“其王姓石,名涅。……其俗尚戰,曾貳於突厥,射匱可汗興兵滅之,令特勤甸職攝其國事。……甸職以大業五年遣使朝貢,其後不復至”(34)。甸職在大業五年(609)最後一次朝貢,可見甸職之攝政石國是在609年以前。這次朝貢和貞觀年間(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年,即634、646、647、648年)數次朝貢,《冊府元龜》均有記述;武德年間石國的朝貢,則不見《冊府元龜》記載。(35)室點密系射匱可汗雖然在位晚至611—618年,但據章巽先生研究,射匱可汗早就承襲了祖父達頭可汗的稱號及其在楚河、塔拉斯河流域的領地。(36)
貞觀十四年(640),石國受西突厥節制。是年,西突厥弩失畢部落酋豪迎立薄布特勤(咥力失可汗之侄)為乙毗沙缽羅葉護可汗。乙毗沙缽羅葉護“建庭與睢合水北,謂之南庭。東以伊利河為界,自龜茲、鄯善、且末、吐火羅、焉耆、石國、史國、何國、穆國、康國,皆受其節度”(37)。
《舊唐書·突厥下》記:貞觀十五年(641),西突厥汗國咄陸可汗與乙毗沙缽羅葉護可汗相互攻擊,“咄陸遣石國吐屯攻葉護,擒之,送於咄陸,尋為所殺”(38)。這裡提到的石國吐屯就是西突厥委任監統石國的吐屯。吐屯,又作土屯,對音為Toudoun(或Tudun)。《太平廣記》卷二五〇引《唐御史台記》說:“突厥謂御史為吐屯。”看來,這時監統石國的突厥人之官職已由“特勤”降為吐屯。(39)顯慶年間的石國王,《新唐書》記作瞰土屯攝舍提於屈昭穆。攝舍提,為西突厥五咄陸(六)部落之一,《舊唐書·突厥下》記作攝舍提暾(啜)。(40)據松田壽男研究,漢人在表示突厥人的名字時,通常是在其名字前冠以所屬部落之名。(41)顯慶年間石王之名,應是於屈昭穆;此人應是一個突厥人。
既然突厥人在大業年間殺了石王,並以特勒(勤)統其國,看來石國在一個時期內不會有自己的國王,而由突厥人統領。突厥人一定非常重視石國。所以,阿波系處羅可汗(603/604—611)“復立二小可汗,分統所部。一在石國北,以制諸胡國”(42)。統葉護可汗(618—628)“又移庭於石國北之千泉。其西域諸國王悉授頡利發,並遣吐屯一人監統之,督其征賦”(43)。玄奘西行至素葉時,曾拜見過突厥葉護可汗。(44)永徽年間(650—655),沙缽羅可汗阿史那賀魯也曾在千泉和雙河建牙帳。(45)置身於石國以北的突厥小可汗和建牙帳於千泉的西突厥可汗,一定牢牢控制着石國。
開元初(約713),被唐朝冊封為石國王的莫賀咄吐屯,從名字上看,也是一個突厥人。因此,《唐會要》把他稱為“蕃王”。(46)馬小鶴認為,莫賀咄吐屯即中亞穆格山粟特文書A—14所記“赭時領主”;伊捺吐屯屈勒即A—14文書所記“吐屯”。(47)唐朝冊封一個家厥吐屯為石國王,一方面說明唐朝長期利用突厥人控制塔什乾地區;另一方面也說明突厥人長期控制着塔什乾地區。貞觀年間,石國吐屯受西突厥可汗之調遣;顯慶二年,伊麗道行軍總管蘇定方率蕭嗣業等征討阿史那賀魯,賀魯逃至石國蘇咄城,該城城主伊涅達干把賀魯等拘送石國。當時,石國由突厥統治者鼠耨設控制。(48)以上材料說明,石國諸城長期受石國突厥統治者節制、號令。
關於莫賀咄吐屯冊封的緣由和時間。《新唐書·突厥傳下》記:突騎施大首領莫賀達干與唐磧西節度使蓋嘉運率石王莫賀咄吐屯、史王斯謹提共擊突騎施蘇祿之子吐火仙,破之碎葉城;吐火仙棄旗走,擒之。因此功,莫賀咄吐屯被冊為順義王,史王斯謹提加拜為特進。(49)不過,《新唐書·突厥傳下》沒有明確給出此事發生的年代。另據《資治通鑒》,莫賀達於助安西都護蓋嘉運擒吐(又作咄)火仙事發生在開元二十七年(739)八月(參見本章第八節“史國”考)。(50)查《冊府元龜·外臣部·封冊二》,開元初唐朝並未給莫賀咄吐屯冊封;莫賀咄吐屯受封之事,在開元二十八年三月。是年三月,磧西節度使蓋嘉運俘吐火仙可汗來獻;唐朝“以石國蕃王莫賀咄吐屯有功,封為石國王,加特進,仍賜旌節。翌日,又冊為順義王。”莫賀咄吐屯被冊封為順義王是在此年的三月二十二日。(51)《全唐文》卷三九收錄《冊順義王莫賀咄吐屯文》一文,該冊文稱莫賀咄吐屯被冊封事系開元二十八年三月。(52)因此,莫賀咄吐屯因功被冊封為石王和順義王之事,應發生在開元二十八年三月。
關於開元初莫賀咄吐屯冊封一事,不為《資治通鑒》、《冊府元龜·外臣部·封冊》所記。《唐會要》卷九九“石國”條記:“開元初,其蕃王莫賀咄吐屯有功,封為石國王,加特進,尋又冊為順義王。”(53)《太平寰宇記》卷一八六“石國”條照錄此記。(54)此記與《新唐書》之記幾乎一致。兩者很可能出自同一材料來源,其特點是把開元初莫賀咄吐屯冊封為石國王的緣由記為“因功”,且把莫賀咄吐屯封為石國王、順義王記在一起。
另據《冊府元龜》卷九六六記載,“石國……開元初,封其王莫賀咄吐屯為石國王。九年(721)其王曰伊吐屯屈勒。天寶五載,封其王子那偈[俱]車鼻施為懷化王。”(55)
《唐全文》卷九九九“石國王伊捺吐屯屈勒”也記:“石國王伊捺吐屯屈勒氏昭武,與康國同族,別姓石。開元初,封其父莫賀咄吐屯為石國王,九年,伊捺吐屯屈勒嗣立,請討大食,不許。”(56)
以上兩條記載均未言及開元初年莫賀咄吐屯冊封為石國王的緣由。
考慮到以上史料記載時間、人物的一致性,看來在開元初年(約713),唐朝也曾冊封伊捺吐屯屈勒的父親莫賀咄吐屯為石國王。但是,《唐會要》、《新唐書·石國傳》把開元二十八年冊封的緣由“因功”誤繫於開元初年冊封之事上了。
從唐朝冊封制度上看,也時有多次冊封一人同一種封號的事例。746年,唐朝冊封石國王子那俱車鼻施為懷化王;753年,唐朝又冊封那俱車鼻施為懷化王。(57)
從漢籍記載看,石國在8世紀上半葉仍實行雙王制。開元九年(721),伊捺吐屯屈勒嗣立,但其父莫賀咄吐屯仍在,處於類似“太上皇”的地位。從穆格山粟特文書36A—14的內容看,當時掌握實權的是伊捺吐屯屈勒。(58)他在嗣立伊始,即代表石國上表唐朝,“請討大食”(59)。開元二十八年(740),莫賀咄吐屯被冊封為石國王、順義王之後,伊捺吐屯屈勒仍然有自己的權力。據《冊府元龜》記述,開元二十九年(741),石王伊(捺)吐屯屈勒遣使上表,請擊大食;天寶四年(746)三月,石國副王伊捺吐屯屈(勒)與石王分別遣使朝獻(60)。對於石國的這種雙王制,唐朝很可能有所了解,所以把伊捺吐屯屈勒記作“石國副王”,以示區別。從漢籍記載看,石國正王號稱“特勒(勤)”,742、743、745年,石王特勒(勤)遣使朝貢;副王為吐屯一系,伊捺吐屯屈勒即屬該系。“伊捺”,如同“移涅”、“伊涅”,是突厥語“inal”的譯音,意為“小”。
關於石國王子那俱車鼻施冊封之事,據《冊府元龜》卷九六五《外臣部·封冊三》,以及《全唐文》卷三九《賜故石國王男那俱車鼻施進封懷化王並賜鐵券文》(61),那俱車鼻施被冊封一事發生在天寶十二載(753)。《新唐書·石國傳》把此事記作天寶初,且繫於怛邏斯戰之前,顯誤。
石國王子那俱車鼻施是石王長男。天寶元年(742)正月,石王上表,乞授長男官職。唐朝詔拜石王長男那俱車鼻施大將軍,賜一年俸料。(62)值得注意的是,那俱車鼻施雖是王太子,開元九年嗣立的卻是伊捺吐屯屈勒。
4.關於石國道里、四至
在“昭武九姓”諸國中,唯有石國至唐朝都城長安的里程見於《新唐書·西域傳》記載(《隋書·西域傳》則記有石、米、史、曹、何、穆諸國至隋瓜州里程)。《新唐書·西域傳》“石國”條稱,石國至長安9000(唐)里。兩地計程路線似是《新唐書·龜茲傳》所記:
長安7000餘里(63)—龜茲600里—跋祿迦300里—凌山500里—素葉水城400里—千泉100里—呾邏斯200里—白水城50里—笯赤建200里—石國(64),總計9350餘(唐)里。
顯然,“石國”條比《龜茲傳》少計350里。《龜茲傳》所記極西里程,至石國而終。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安西都護府以石國為控制河中地的橋頭堡。上述計程路線,實際上也是唐朝對石國的行政管理路線。
《隋書》卷八三、《通典》卷一九三、《冊府元龜》卷九五八並稱,石國東南去瓜州(今甘肅安西東南)6000里。(65)《唐會要》卷九九“石國”條則稱:石國“西北去瓜州六千里”(66)。“西北”顯為“東南”之誤。《冊府元龜》卷九五八僅記康居國(康國)至安西都護府里程(5550里),未記石國至安西都護府里程。《舊唐書·地理志三》稱,瓜州東至京師長安3310里。(67)那麼,石國至長安為:
6000唐里(石國—瓜州)+3310唐里(瓜州—長安)=9310(唐里)
這與《新唐書·龜茲傳》所記基本相合,僅差40里。但是,此記是否正確呢?
唐魏王李泰等編撰的《括地誌》記:“伊州在京(長安)西北四千四百一十六里。”(68)《元和郡縣圖志》卷四〇稱:伊州至上都4430里。(69)這說明貞觀年間(627—649)至元和年間(806—820),唐人關於伊州至長安里程的記載沒有太大變化。
敦煌經卷P.2009《西州圖經》稱:“西州東南向沙州一千三百六十里。”(70)S.367《沙州伊州地誌》稱:“伊吾軍東南去上都四千八百里,東南去伊州三百里;西南去西州八百里。”(71)可見,伊州西至西州為:300里(伊州—伊吾軍)+800里(伊吾軍一酬)=1100(唐)里。伊州東至沙州里程為:1360(西州—沙州)-1100(伊州—沙州)=260(唐)里。那麼,伊州東至上都里程為:4780(伊吾軍—上都)-300(伊吾軍—伊州)=4480(唐)里。伊州至上都里程在4416~4480里之間。《元和郡縣圖志》之記與敦煌地誌殘卷所記基本符合。如果以4430里(《元和郡縣圖志》所記)作為伊州至上都標準里程,那麼沙州至上都里程為:4430(伊州—上都)-260(伊州—沙州)=4170唐里。
又據《元和郡縣圖志》所記,“瓜州西至沙州300里”(72)。那麼,瓜州至上都里程:4170(沙州—上都)-330(沙州—瓜州)=3840唐里。可見,《舊唐書·地理志三》所記瓜州至長安里程(3310里),少記了530里。但是,《舊唐書·地理志三》之記與《元和郡縣圖志》“瓜州”條大體相符。後者稱,瓜州東南至上都3400里。(73)
《太平寰宇記》卷一五六“安西大都護府”條記,安西都護府(龜茲)至碎葉總里程為1960里。伊本·胡爾達茲比赫說,赭時(石)至碎葉(Kubāl)有109.7法爾薩赫(74),約合684.5公里,1545唐里(75)。那麼,石國至龜茲里程為:1545(石—碎葉)+1960(碎葉—龜茲)=3505唐里。《新唐書·西域傳上》稱,龜茲至石國里程為2350里(76)。這比上式少記了1155(唐)里。
《冊府元龜》卷九五八說,龜茲國王治居延城,去長安7480里。(77)《通典》卷一九一稱,龜茲東去長安7500里。(78)那麼,石國至長安應為:3505(石國—龜茲)+7480/7500(龜茲—長安)=10985~11005(唐)里。可見,石國至長安里程,《新唐書·石國傳》少記1985~2005(唐)里;《新唐書·龜茲傳》少記1635~1655里。
唐魏王李泰等的《括地誌》稱康居國(此指康國)在京西一萬六百里。(79)石國在康國東北500里。那麼,石國至長安10100里。《括地誌》少記約900里,相對比較準確。
《新唐書·石國傳》所記石國至瓜州里程,很可能錄自《隋書·石國傳》。後者也記稱,“石國至瓜州六千里”(80)。值得注意的是,《隋書》所記里程,是走石國—鈸汗(拔汗那)—蔥嶺—疏勒一線。《隋書·鈸汗傳》說,“鈸汗西北去石國五百里,東去瓜州五千五百里”;《隋書·疏勒傳》說,“疏勒西去鈸汗國千里,東南去瓜州四千六百里”(81)。這條路線比石國—碎葉—龜茲線要近得多。看來,唐代交通路線變化所導致的里程變化,唐人並未予以重視。《冊府元龜·外臣部·國邑二》所記石國、鈸汗、疏勒之間里程,也與《隋書》一樣。(82)《新唐書·寧遠傳》稱,寧遠(鈸汗)“去京師八千里”;《新唐書·石國傳》稱,“石至拔汗那一千餘里”。這說明《新唐書·石國傳》很可能是按隋代文獻所記的隋代交通路線記載道里。
關於石國的四至。伊本·胡爾達茲比赫記述:赭時至撒馬爾罕42法爾薩赫,約合262公里;赭時至俱戰提37法爾薩赫,約合231公里;赭時至拔汗那60法爾薩赫,約合374公里;赭時至蘇對沙那34法爾薩赫,約合202公里。(83)相比之下,《新唐書·石國傳》所記石國至康國里程(500里,約合222公里),少記40公里;石國至俱戰提(200里,約合88公里)里程,《新唐書》少記143公里;石國至拔汗那(1000餘里,約合443餘公里),多記69公里;石國至窣堵利瑟那(《石國傳》誤作“堵利瑟那”,1000餘里),多記241公里(關於石國至拔汗那道里,詳見本章“寧遠”)。
《新唐書·地理七下》稱,“石國東至拔汗那國百里”(84)。此記肯定有誤。
①參見許序雅:《〈新唐書·石國傳〉疏證》,《西域研究》1999年第4期。
②季羨林等:《大唐西域記校注》,第83頁注釋1;Hududal-‘Alam,p.118。
③熱夏提·努拉赫邁德:《中亞古城——塔什干》,《中亞研究》1987年第2期。
④牛汝辰、牛汝極:《〈突厥語大詞典〉第一卷中亞地名研究》,《西北史地》1987年第2期。
⑤[蘇]別連尼茨基等主編:《中亞中世紀城市》(俄文本),第195—198頁;劉迎勝:《“草原絲綢之路”考察簡記》,《中國邊疆史地研究》1992年第3期。
⑥熱夏提·努拉赫邁德:《中亞古城——塔什干》。
⑦同上。
⑧《通典》卷一九三,第5275頁。
⑨葯殺水當是中古波斯語jaxsarta或jaxsaarta之對音,意為“珍珠”、“明珠”。參見[德]馬迦特:《古突厥碑銘年代考》,第5—6頁注5,引自季羨林等:《大唐西域記校注》,第83—84頁注釋2。
⑩[法]沙畹:《西突厥史料》,第131頁注1。
(11)季羨林等:《大唐西域記校注》,第83—84頁注釋2。
(12)Hududal-‘Alam,p.73.
(13)《資治通鑒》卷二百,第6317頁。
(14)《唐會要》卷九九,第2102頁,瞰羯城寫作“瞰羯城”。馮承鈞認為,大宛都督府置於顯慶三年。但他未作考定。參見馮承鈞:《附新唐書西域羈縻府州考》,《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七編》,第62—67頁。
(15)《舊唐書》卷四,第78頁。
(16)胡爾達茲比赫書,第30頁。[日]松田壽男:《古代天山歷史地理學研究》,第416—417頁。按:丁謙把蘇咄城推定為石國以東,故浩罕部地。誤也。參見丁謙:《新唐書突厥傳地理考證》,《浙江圖書館叢書》第1集第6冊,第17頁。另,《資治通鑒》卷二百,第6307頁,稱:蘇咄城在石國西北。
(17)《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第5187頁。
(18)《舊唐書》卷四十,第1647頁。
(19)《冊府元龜》卷九六七,第11372頁。
(20)《冊府元龜》卷九八六,第11576—11577頁。
(21)《唐會要》卷七三,第1567頁;卷九九,第2102頁。
(22)《資治通鑒》卷二百,第6301—6311頁。
(23)錢伯泉、王小甫也認為這兩個都護府置於顯慶二年,但未作考辨。錢伯泉:《唐朝在西域的軍事建置研究》,《新疆歷史研究》1985年第1期;王小甫:《論安西四鎮焉耆與碎葉的交替》,《北京大學學報》1991年第6期。
(24)《新唐書》卷四三下,第1130—1132頁。
(25)《資治通鑒》卷二百,第6310頁說:唐朝“分其(阿史那賀魯)種落為六都督府”,即以處木昆部為匐延都督府,突騎施索葛莫賀部為嗢鹿都督府,胡祿屋闕部為鹽泊都督府,攝舍提暾部為雙河都督府,鼠尼施處半部為鷹娑都督府,突騎施阿利施部為潔山都督府。參見《唐會要》卷七三,第1567頁。
(26)錢伯泉認為,濛池都護府治在碎葉,管轄碎葉以東的五咄陸部,首任都護是阿史那步真;昆陵都護府建幕府於怛邏斯,轄碎葉以西的五弩失畢部,首任都護為阿史那彌射(錢伯泉:《唐朝在西域的軍事建置研究》)。錢先生未言所據何本。按:千泉在碎葉以西數百里,尚歸濛池都護府統轄,因此濛池都護府不可能僅轄碎葉以東的五咄陸部。錢說有誤。查《唐會要》卷九四《西突厥》,“置昆陵、濛池二都護府,以彌射為興昔亡可汗,押五咄陸部落,步真為繼往絕可汗,押五弩失畢部”。
(27)陳國燦:《唐乾陵石人像及其銜名研究》,《文物集刊》第2輯,第189—203頁。
(28)《新唐書》卷五八,第1506頁。
(29)《唐會要》卷九九,第2105頁。
(30)陳國燦:《唐乾陵石人像及其銜名研究》;余太山主編:《西域通史》,第164頁。
(31)《唐會要》卷七三,第1567頁;《冊府元龜》卷九六四,第11341頁;《舊唐書·突厥傳》,第5187頁。
(32)《舊唐書·突厥傳下》,第5179頁;《通典》卷一九七。
(33)《隋書》,第1850頁;《北史》,第3235頁。
(34)《隋書》,第1850頁。
(35)《冊府元龜》,第11396—11400頁。
(36)章巽等:《大唐西域記導讀》,第127頁。
(37)《舊唐書·突厥傳下》。
(38)同上書。
(39)《冊府元龜》卷九七〇,第11401頁,稱,永徽六年(655)六月,大石國鹽莫念並遣使朝貢。筆者在本書第一版,把此處的“大石國”解讀為中亞的石國。周保明碩士考證說,此處的“大石國”應解讀為西亞的大食國。今從之。參見周保明:《大石國鹽莫念“(永徽)六年六月遣使朝貢”考》,《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3年第3期。
(40)《舊唐書·突厥傳下》,第5186頁;[法]沙畹:《西突厥史料》,第131頁注5。
(41)[日]松田壽男:《古代天山歷史地理學研究》,第331頁。
(42)《隋書·西突厥傳》,第1876頁。關於處羅可汗在位年代,參見余太山主編:《西域通史》,第120—121頁。
(43)《舊唐書·突厥傳下》,第5181頁。
(44)慧立、彥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第27頁。按:玄奘稱,千泉“突厥可汗每來避暑”。他未言及千泉是突厥可汗廷所在地。參見季羨林等:《大唐西域記校注》,第76頁。
(45)《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第5186頁。關於雙河的地點,丁謙推定為伊犁河西南所會支流撤勒克河;沙畹將其對應為Borotala;松田壽男縝密考定該地為伊麗水(伊犁河)以東的博羅塔拉。當以松田之說為是。參見丁謙:《新唐書突厥傳地理考證》,第17頁;[法]沙畹:《西突厥史料》,第293頁;[日]松田壽男:《古代天山歷史地理學研究》,第409—420頁。
(46)《唐會要》卷九九,第2102頁。
(47)馬小鶴:《公元八世紀初年的粟特》,《中亞學刊》第3輯,第109—138頁。
(48)《新唐書》,第6062—6063頁:《新唐書》,第4137—4138頁,未言及此戰發生年代;《舊唐書》,第5187頁。
(49)《新唐書》,第6068頁。《冊府元龜》卷九六四《外臣部·封冊二》,把史王斯謹提記作“拓羯王斯謹鞮”。
(50)《資治通鑒》卷二一四,第6833—6838頁。
(51)《冊府元龜》,第11342—11346頁。
(52)《全唐文》卷三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81頁。
(53)《唐會要》卷九九,第2102頁。
(54)樂史:《太平寰宇記》第四七〇卷,台灣四庫全書影印本,第717頁。
(55)《冊府元龜》,第11365頁。
(56)《全唐文》卷九九九,第4591頁。
(57)《新唐書·西域傳下》;《唐會要》卷九九“石國”條;《冊府元龜》卷九六五《外臣部·封冊》。
(58)馬小鶴:《公元八世紀初年的粟特》。
(59)《全唐文》卷九九九,第4591頁,“請討大食表”。
(60)《冊府元龜》卷九七一,第11411—11412頁;《唐會要》卷九九,第2106頁。
(61)《冊府元龜》,第11350頁;《全唐文》卷三九,第182—183頁。
(62)《冊府元龜》卷九七五,第11457頁;卷九九九,第11724頁記為“天寶元年五月”。“五月”,疑為“正月”之誤。
(63)以下的“里”均為唐里。《冊府元龜》卷九五八,第11269頁稱:龜茲國王治居延城,去長安7480里。《通典》卷一九一稱:龜茲東去長安7500里。《新唐書·西域傳上》第6232—6233頁稱,龜茲至石國里程為2350里。據此,石國至長安里程為:2350里(石國—龜茲)+7480/7500里(龜茲—長安)=9830~9850里。龜茲(屈支)至石國里程,《大唐西域記》記為3000餘里。玄奘所走路線,從淩山至素葉段,要繞大清池再西行,此段里程為900餘里。如此走法,要遠400多里。《漢書·西域傳》記:焉耆國,王治員渠城,去長安7300里。此記已為松田壽男所考定。所以,地處焉耆以西的龜茲至長安里程,無論如何也在7300里以上。《舊唐書·地理志》之記有誤。參見[日]松田壽男:《古代天山歷史地理學研究》,第68—70,209—217頁。
(64)《新唐書·西域傳上》,第6230—6233頁。
(65)《隋書》卷八三,第1850頁;《通典》卷一九三,第5275頁;《冊府元龜·外臣部·國邑二》,第11267、11273頁。
(66)《唐會要》卷九九,第2102頁。
(67)《舊唐書》卷四十,第1642頁。
(68)李泰等:《括地誌輯校》卷凹,第229頁。按:《括地誌》撰成於貞觀十六年(642),原書555卷(正文550卷,序文5卷)。
(69)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卷四十,賀次君點校,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029頁。
(70)鄭炳林:《敦煌地理文書彙輯校注》,甘肅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74—76頁。
(71)同上書,第65—73頁。
(72)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卷四十,第1027頁。
(73)同上。
(74)胡爾達茲比赫書,第30—32頁。
(75)1唐里=442.905米;1華里=1.129唐里。
(76)《新唐書》,第6232—6233頁。
(77)《冊府元龜》,第11269頁。
(78)《通典》,第5207頁。按:《唐會要》卷七三稱,龜茲去瓜州3000里。瓜州至上都3840里(如上所考),那麼龜茲至上都僅有6840唐里。此記看來有誤。
(79)李泰等:《括地誌輯校》卷四,第246頁。
(80)《隋書》卷八三,第1850頁。
(81)同上書,第1852—1853頁。
(82)《冊府元龜》卷九五八,第11273頁。
(83)胡爾達茲比赫書,第29—33頁。
(84)《新唐書》卷四三下《地理七下》,第1155頁。
唐代絲綢之路與中亞史地叢考:以唐代文獻為研究中心/許序雅著.-北京:商務印書館,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