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新聞此前報道,近日,有多位網友發帖稱,白象“多半袋面”系列產品背後包裝上顯示,“多半”是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6月4日,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多半”確實只是一個商標。
有網友稱:“買的時候以為是‘多半袋’面,買回來後才發現是‘多半’袋面,每天上一當,噹噹不一樣。”“多半”作為商標,在註冊和使用上是否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問題?紅星新聞記者就此諮詢律師。
▲在網絡購物平台售賣的多半袋面系列產品
北京市東城區律師協會知識產權業務研究會主任、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趙虎認為,就商標註冊行為來說,註冊“多半”商標比較難以確認是否存在欺騙性問題。但是,如果把“多半”商標與“袋面”放在一起使用,則可能在商標使用方面存在一定問題。
趙虎解釋,正常使用商標時,應為“商標+商品名稱”。在“多半袋面”中,“多半”為商標,若“袋面”並非正規商品名稱,如此連用,並不是規範的使用方式。不規範使用商標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可能會涉及《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提及的虛假宣傳問題,接到舉報之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可以就此介入調查。
北京首熙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研究中心負責人趙子涵律師分析,單就“多半”而言,較難判斷其具有欺騙性。
但是,在商品包裝設計上,“多半”直接與“袋面”連用,未做明顯區分,而“多半袋”連用又產生了新的語義,這不是規範的使用註冊商標。甚至在網絡購物平台檢索時,輸入“多半”“多半袋”“多半袋方便麵”等關鍵詞就直接出現此產品,說明客觀上已經引起了消費者對“多半”二字作為商標的誤解。權利人存在誤導性的使用商標的嫌疑。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今麥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曾註冊“1袋半”商標,天眼查顯示,該商標已於2022年被宣告無效。
紅星新聞記者 陳馨懿
編輯 潘莉 責編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