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民營中小企業可申報股改獎勵

  本報訊 為鼓勵全省民營中小企業進行規範化股份制改造,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融資能力,促進全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近日從省民營經濟發展局獲悉,2024年度全省民營中小企業規範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可申報了。

  據悉,資金獎勵申報範圍為: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規模以上服務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中的民營中小企業。對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進行獎勵:股改時企業存續期滿三個完整會計年度。申報獎勵資金前一年度完成規範化股份制改造,並登記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情況良好,股改前一年度主營業務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標準並盈利,其中“四上”企業中有資質的建築業企業要求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0萬元及以上。企業達到一定的資產規模,其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建築業、工業類企業要求凈資產在500萬元以上,其他行業企業要求凈資產在300萬元以上,對註冊地在原貧困縣的企業予以適當傾斜。企業加入省級股改企業培育庫或省上市掛牌後備企業資源庫。

  申報者請於6月20日前申報至註冊地縣級民營經濟主管部門,省市部門逐級進行綜合評價後確定結果。

  (李 靜)太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