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投資人向風口財經反映,邢台市龍崗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邢台龍崗”)一年內多次向不特定投資人銷售債權類高息定融產品,利息可高達7.5%。
值得注意的是,邢台龍崗並無金融牌照,備案機構為一家普通拍賣公司,且資金直接進入企業賬戶、無第三方獨立存管或託管安排……該項目合規性引發業內廣泛質疑。
20萬元起投
年化收益率高達7.5%
根據投資人提供的材料顯示,邢台龍崗本次發行的產品名稱為“邢台市龍崗投資有限公司2026債權資產項目”,該項目募資規模不超過1億元,起投金額20萬元,期限12個月,年化收益率為7.5%。發行方為邢台龍崗,由其母公司河北信德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信德”)提供擔保,並由中創拍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創拍賣”)進行“備案登記”。

投資人提供的產品介紹截圖。
資金用途方面,產品說明書稱募集資金將用於“補充轉讓方(即邢台龍崗)流動資金及項目建設”。
目前,業內城投公司發行標準債的利率普遍在1.5%—2.5%之間,而此次邢台龍崗發行的債權產品,按照合同約定,年化收益率7.5%計算,一個億的融資規模,僅利息就高達750萬元,屬於明顯的高息非標債。
值得注意的是,邢台龍崗及其母公司均不是具備發債資質的平台企業,河北信德還存在票據逾期問題。
而本項目的“備案登記機構”中創拍賣,公開信息顯示,其主營業務包括拍賣、文物拍賣、二手車拍賣、互聯網銷售及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等,並不具備金融產品登記或國有資產交易資質。
另外,投資者資金將直接匯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信都支行開立的公司賬戶,無第三方獨立存管或託管安排,如何防範資金被挪用也成為重點關注問題。


投資人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截圖。
實為定融迭代產品
債權拍賣合規性存疑
政信類定融產品以前發行的主要場所為地方金交所。
2021年12月,證監會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文稱,金交所應當恪守合規性、區域性、非涉眾的原則;不得為發行銷售非標債務融資產品提供服務和便利,嚴控新增、持續壓降各類非標融資主體的融資業務;禁止金交所為房地產企業(項目)、城投公司等國家限制或有特定規範要求的企業融資;嚴格落實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個人銷售產品、不得跨省異地展業的底線要求。
2022年8月,河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公告稱,根據全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統一部署及該省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攻堅戰工作安排,河北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不再從事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相關業務。
此後,隨着金交所的“消失”,政信類定融產品在市場上有所減少,但迭代產品隨之出現。地方國企作為融資方,通常以政府信用背書,在拍賣行備案,將其應收賬款作為底層資產,並拆分成10萬或20萬起步的小額債權進行轉讓或拍賣。類似之前的定融一樣,通常年化收益率能達到10%左右,到期了由融資主體回購,並付清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債權拍賣並非傳統意義上的債權拍賣,投資者實質上是資金的出借方,而非傳統意義上購買不良債權、需自行追償並承擔回收風險的資產買受人。
而將總計1億元的債權資產拆分為20萬元起步的眾多份額,具備標準化拆分的顯著特徵,這與傳統拍賣針對特定、單一或非標資產處置的邏輯不同,更接近於金融產品的份額化發行(如債券、基金)。明確承諾至少年化7.5%的固定回報和到期保本回購,符合融資行為中“承諾保本付息”的核心特徵。
《證券法》第九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註冊。未經依法註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此次通過“拍賣債權”募資,繞開了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傳統融資渠道所需的嚴格審批(如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交易商協會等審核)和公開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發行方邢台龍崗是邢台市信都區國有企業,但是其工商登記的經營範圍並不包含任何金融業務。作為地方國企,其融資行為受到《預算法》《政府投資條例》以及關於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系列政策的嚴格約束。
擔保方同樣為地方國企,形成內部增信閉環,實質上可能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負擔。
針對以上問題,風口財經記者致電邢台龍崗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電話採訪”,當記者提出發送媒體採訪函時,對方隨即掛斷了電話。此外,記者聯繫到信都區委宣傳部新聞科,接線人員表示“不清楚”並提供了負責人電話,不過記者多次致電均未接通。
風口財經將持續關注後續進展。
(大眾新聞·風口財經記者 裘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