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省份的養老金核定表中都存在兩個指數,例如河南、江蘇、浙江。但兩個指數的計算方法不完全相同,又息息相關。
來說說江蘇省的兩個指數。
先上幾個核定表,繳費年限都在40年以上,存在比較長的過渡性養老金年限。
這幾個案例,過渡性養老金年限都在12年以上,養老金低的四千多元,高的七千元以上。
再看幾個女性超過30年的核定表,
由於是50歲退休女性,所以過渡性養老金年限比較短,大部分在3年左右。
通過上面的幾個案例,可看出,無論男女,常見到的江蘇養老金核定表中,第三項的過渡性養老金指數都會高於第一項的基礎養老金指數,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有朋友會說,為啥基礎養老金不能按照過渡性養老金那樣計算呢,那樣全部指數不就高出很多了嗎?
事實可能跟想象有差距的,先來看看兩個指數的來歷。
基礎養老金用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從1992年到退休時,每年的實際繳費累計計算得來的,這個指數反映了純粹的實際繳費高低(如果沒有斷繳補繳,是完全實際繳費水平,斷繳補繳會拉低指數)
過渡性養老金用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1992~1995年個人實際繳費指數為基礎,結合統帳結合前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1991年底前參加工作的,1985年6月底前均為1,這一階段沒區別,大家都一樣。
但1985年7月至1991年底方法則不同,分兩種:
若1992年至1995年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小於1,則按1計算;若1992年至1995年的平均繳費後工資指數大於1,則按1992年至1995年的實際指數計算。
用上面繳費41年5個月,養老金4645元做例子分析一下: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0.9389,年限12年2個月,平均指數0.9389小於1,說明92-95年的實際繳費水平比較低,是靠91年之前的1指數給拉高的,那麼92-95年的實際平均指數有多少?
83年11月-95年12月,共8年2個月,這個時間段的指數是8.1667(指數為1,是第一種情況)
(0.9389*12.17-8.1667)/4=0.8149,這是92-95年的實際繳費指數。
假設全程指數也加上92年之前的過渡性養老金指數1,則=(8.1667+0.6009*33.25)/41.42=0.6795。比0.6009高,但距離過渡性養老金0.9389還差的很遠,是不可像想象的那麼高。
道理其實很簡單,過渡性養老金的指數,是用91年前的高指數1年限,來平均92-95年這4年的低指數,就像上面舉例,是用8.17年的1指數來拉動4年的0.8149,當然是提升。所以92-95年收入較低的,指數一定是上漲的。但對於92-95年指數大於1的高收入人群,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卻是被拉低的。
但用這種方法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指數,則是用91年前的高指數1年限,來拉動後面30幾年的低指數實際繳費,視同繳費年限1會說,臣妾做不到啊!
那有沒有過渡性養老金指數比基礎養老金指數高的呢?
當然有!
只要後期收入足夠高,一直高,基礎養老金指數就會超過過渡性養老金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