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5月16日收盤後,證監會正式公布實施修訂後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在簡化審核程序、創新交易工具、提升監管包容度等方面作出優化。值得關注的是,修訂後的重組辦法創多個“首次”,包括首次建立簡易審核程序、首次調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監管要求、首次建立分期支付機制、首次引入私募基金“反向掛鈎”安排等,鼓勵私募基金參與上市公司併購重組。
同日,滬深交易所修訂發布重組審核規則及配套指南,新設重組簡易審核程序,並明確兩類適用情形:一是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併;二是運作規範、市值超過100億元且信息披露質量評價連續兩年為a的優質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且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交易。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併購重組是上市公司提質增效的重要途徑,也是推動上市公司強化投資者回報的重要抓手,特別是部分公司前期經營面臨階段性困難,出現原有主業經營發展陷入瓶頸、喪失自我造血能力、流動性壓力等問題,公司通過資產注入、控制權變更、資產剝離等方式化解困難和潛在風險,積極改善經營質量。
中金公司則撰文指出,併購重組絕非企業間的簡單合併,它涵蓋兼并,比如吸收合併、新設合併,以及收購,像是股權收購等形式。其目的或是通過產業併購提升效率,像橫向整合優化行業競爭格局、垂直整合強化產業鏈掌控力,或是分拆上市聚焦核心業務發展等。
中金公司還強調,當下的併購重組政策展現出鮮明的時代特徵。首先,在科技創新浪潮中,政策力挺科技型企業併購重組,助其突破技術枷鎖;其次,政策推動回歸產業本源,嚴管 “借殼上市”,抑制投機,引導企業專註產業整合升級;此外,積極暢通a股退市渠道,鼓勵吸收合併,優化資源配置,營造市場良性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