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讀創客戶端記者 穆硯
4月3日晚間,鴻日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日達”或“公司”)發布2024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24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700萬元-900萬元,上年同期盈利3099.81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虧損930萬元-1150萬元,上年同期盈利1704.1萬元。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2024年公司將實現盈利,且凈利潤水平未達到需要預披露的標準,故公司沒有在2025年1月進行相關的業績預告。公司董事會對最新業績預告事項與前期判斷產生差異向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鴻日達公告截圖
關於業績變動原因,鴻日達稱,受益於行業復蘇、訂單增加,本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實現同比增長,但凈利潤出現虧損,主要受以下因素影響:
1、報告期內,公司因股權激勵計劃而預計確認股份支付費用大幅增加。
2、為拓展新的業務發展機會,公司引入專業團隊、持續加大在半導體封裝級散熱片及3D打印設備等新領域的產品開發力度,使得報告期內管理費用及研發費用較上年同期增長較快,影響了公司的利潤水平。
3、報告期內,公司原材料採購成本有所上升,主要原材料金鹽的採購價格同比漲幅較大。
4、2024年6月,鴻日達全資子公司新加坡鴻譽科技有限公司與羲和香港有限公司聯合收購一家越南光伏企業“SUNVIET SOLAR TECHNOLOGY CO.,LTD”。收購完成後,該越南企業更名為“鴻譽光伏越南有限公司”,其中新加坡鴻譽持股71.5%,羲和香港持股28.5%。該越南公司提供的審計報告顯示:2024年6月30日(收購交易基準日)其凈資產約為1126億越南盾,摺合人民幣約3214萬元。新加坡鴻譽出資人民幣479.05萬元獲得該越南公司71.5%股權,應占越南公司凈資產約為人民幣2298萬元,因此公司認為該交易將形成約1819萬元的負商譽。
5、報告期內存在一筆財政補貼收入990萬元,對應稅後收入為841.5萬元。公司認為該收入應該歸屬於2024年的收入範疇。
因此,基於對上述第4項與第5項的營業外收入的判定,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2024年公司將實現盈利,且凈利潤水平未達到需要預披露的標準,故公司沒有在2025年1月進行相關的業績預告。
隨着年度審計工作的推進,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簽字註冊會計師深入溝通,結合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對上述兩項營業外收入進行了再次分析。其中,關於第4項,會計師認為公司收購越南公司,工商變更於2025年完成且存在過渡期安排,不應在2024年進行合併。同時,因為該交易實際為以股權購買形式收購資產,不構成業務收購的條件,故應按照資產購買法處理。關於第5項,會計師認為應按照實際獲得收入的時間和金額確認。所以,會計師認為該兩項營業外收入均不符合確認條件,不應在2024年度予以確認。
公告表示,公司原預計2024年度經營業績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應當披露業績預告的情形,因此未在2025年1月底之前披露2024年業績預告。公司董事會對最新業績預告事項與前期判斷產生差異向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審讀:孫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