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陷阱是,公司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簡稱董監高)大舉賣出股票。這很可能說明公司自身出了問題。所以在分析季報年報時,我們除要盯住公司的營運情況外,還要多關注股東的變化。
第二個陷阱是,董監高或者大股東佔用公司資金。2000年5月,某軟件公司增發募集資金近10億元,隨後號稱自己擁有100億元資產、3家上市公司,成為股市一霸,但董事長濫用經營控制權,大量佔用公司資金。操作手法有以下三種:一是直接佔用,關聯公司之間大量的資金劃撥;二是提供擔保,由某軟件公司用市值提供擔保取得貸款進入關聯企業;三是高價收購關聯方資產,增發募集的10億元就是去做這種收購了。2004 年,證監會的監管部門開始稽查某軟件公司,後來該上市公司就被打上了ST(Special Treatment,特別處理)的標籤。
第三個陷阱是,公司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一般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財務報告之後,會出具標準的無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中的一種。只有標準的無保留意見的公司才值得我們繼續往下看財務報告,被出具其他幾類審計意見的公司可以直接排除了。所以,一般管理層會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出具標準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而會計師事務所是不能隨便簽字的,否則就要承擔責任。因此很多註冊會計師為了自保會拒絕簽字,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就沒法出具審計報告,而管理層只得更換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所以我們需要關注,公司是否更換了會計師事務所,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一般公司就會有嚴重的財務問題。
第四個陷阱是,公司頻繁更換高級管理人員,特別是財務總監。
第五個陷阱是,一家集團內部互相擔保去借款質押。這種情況很可能就是要犧牲某些企業的利益來做利益輸送,保全另一家企業。
第六個陷阱是,利潤表中的非經常性利潤佔比大增。投資人買公司就是買生意,而生意是要靠主營業務收入來賺錢的,一旦一家公司的主營業務不賺錢了,通過賣房子、賣地來提高利潤,投資者就要格外小心了。
第七個陷阱是,應收賬款的異常變動。如果應收賬款這個指標突然大幅增加說明別人給公司打了很多白條,此時就要引起我們的注意。尤其是其他應收款的大幅增加,這種情況就更可疑了,而好公司的應收賬款絕對是很少的。
總之,很多投資者把財務報告視為解釋公司運營的唯一方法,這其實是一個嚴重的誤區。財務報告只是提出問題的起點,而不是答案本身,它存在的意義是讓我們去發現問題。當我們發現問題後,要去思考、去探求,只有這樣才能發現企業到底是具備投資價值,還是在說謊。我們在研究企業的時候,應該先從企業所處的行業和自身業務入手,看它是否符合未來發展的大趨勢,在天時地利人和都已經具備的情況下,再去看財務報告,所以財務分析只能起到輔助作用,是用來投反對票的,而不能成為我們投資決策的唯一依據。
而投資者也沒必要像會計一樣,知道每一個科目的意義,更不用說知道每一筆錢的記賬方法。投資者應該更像一個裁判,不用會踢球,只要會看球就好。對於看不懂的、問題太多的,就直接把它丟到一邊,不參與就好了。我們只需要找到問題最小、財務報告最簡單、生意模式最單純的盈利公司就可以了。偉大的投資,往往都是簡單的。如果對於一家公司,你根本說不出它是怎麼賺錢的,那麼它大概率也不會是一家好公司,就是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