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6日,是第38個國際禁毒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由北京海關緝私局偵辦的走私毒品犯罪案件,法院披露走私毒品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除了各種物理藏匿,還以化學方式掩飾走私毒品。
30個奶粉罐藏毒24138.7克獲死刑
北京四中院審理的案件中,陳某某將24138.7克可卡因粉末分裝在30個奶粉罐中,放在託運行李中,乘坐航班從境外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入境時選走無申報通道,被查獲後如實供述罪行,認罪認罰,但仍被以走私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北京四中院刑庭庭長 張勇:我國法律規定,涉毒案件,無論毒品數量多少,都要受到刑罰處罰,對於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涉案毒品數量極大的,堅持依法嚴厲打擊。
各種方式藏毒 無所不用其極
實踐中,像陳某某這麼近乎赤裸裸走私毒品的並不多見,大多還是採用貼身藏匿或人體藏匿毒品的方式走私進境。
北京四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兼政治部主任 王運濤:如將毒品藏在所穿用的鞋底內、身體隱私部位內等。還有的案件,被告人將毒品藏匿於經過改裝的儀器、設備等物品中,利用國際物流寄遞走私出境。如被告人王某夥同翁某、盧某,為將毒品走私至境外,將一個乾燥機拆卸,然後將毒品藏匿其中,先將機器運至北京,再轉運至國外。
同樣費盡心思的還有周某某,2023年5月至7月間,她多次將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藏匿於其他物品中,通過快遞從境外郵寄至境內,共計92.17克,被以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北京四中院刑庭法官助理 江珞伊:什麼叫“無所不用其極”,被告人周某某是典型的代表,她在境外將冰毒藏在米糊里、夾藏在挖空的筆記本里或溶於水裝在膠原蛋白口服液瓶子里、藏在女士內衣里,通過郵政包裹銷售給境內買家並收取毒資。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國際物流渠道、通過較為新型藏毒方式走私毒品入境的案件,反映了毒品走私犯罪手段的翻新升級,走私手段具備一定隱蔽性和所謂的“技術性”。
以化學方法掩飾走私毒品行為
還有更隱蔽的犯罪手段,柯某某委託某貨代公司出口不在我國現有列管物質範圍內的化學品,如實向海關申報,然後再告訴境外買家如何利用這種化學品分解後的產物生成毒品。
江珞伊:這個被告人通過對管制物質的改造或偽裝,利用化學反應生成的未列入管制範圍的物質,來逃避海關監管,以達到利用走私的物質在境外合成毒品的目的。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他向境外買家傳授製作毒品方法為犯罪方法,而且他主觀上具有直接故意,所以以傳授犯罪方法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辨識新型毒品 不要僥倖走私
法官提示,警惕偽裝為“郵票”“致幻蘑菇”等新型毒品,張某某、葛某出國旅遊,回國時帶了一些所謂的“新鮮玩意兒”。
張勇:海關關員在他們兩個人的行李箱中查獲10張毒品“郵票”,十多粒搖頭丸,還有一盒“致幻蘑菇”,經鑒定,這些物品裡面檢出的成分,都是屬於我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里規定的第一類精神藥品目錄的成分,是屬於我國法律嚴格管制的。
兩人被以走私毒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
張勇說,新型精神活性物質會使人亢奮、產生幻覺,長期使用,會對神經系統造成不可逆的傷害,甚至危及生命。
張勇:不論是出國留學還是出境旅行,一定要提高警惕,潔身自好,不要因為獵奇心理去嘗試這些違禁品,更不要因為僥倖心理攜帶這些毒品回國。雖然各國的法律規定不一樣,但是毒品的危害是不分國界的,所以,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一定要遵守法律規定,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監製丨陳秉科
記者丨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