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醫院回家,3公里路,10多分鐘車程,花了1800元。”家住廣東省湛江市的張理沒有想到,外公臨終前的“落葉歸根”之路,竟會如此昂貴。
2024年8月,因心臟病、腫瘤、器官衰竭等多種老年疾病住院兩個月後,張理的外公走到了彌留之際:身體無意識,靠着吸氧維持着微弱的呼吸和心跳。醫生表示已無救治意義,家屬決定帶老人回家保守治療。
不過,怎麼回家卻難住了家屬。“絕大多數普通汽車拒載病人,覺得不吉利,怕有麻煩,而且也沒有容納病人躺卧的空間。”家屬請求醫院派救護車送外公回家,卻被拒絕了。後者表示,醫院的救護車不能送病危病人回家。
無奈之下,張理家人只能聯繫醫生介紹的私人運營“救護車”。從外觀上看,這種“救護車”和正規救護車幾乎一模一樣:貼着紅色的線條、紅十字、車頂還有閃爍燈。但車內配備的人員和設備還是讓她嗅出了一絲“山寨”的氣息:車上3個人,一個司機,另外兩人一個穿着白大褂,一個穿着便服。車內除了一個移動床和氧氣袋,再沒有其他醫療設施和藥品。
受訪者供圖
更讓張理和家人沒有想到的是,除了設備簡陋,這輛“救護車”還是個“價格刺客”。“車遲到了20分鐘,一見面就說要收2000元,我舅舅說距離較近,1000元行不行。一番討價還價後,價格定在了1500元。”可到了張理家,車上人掏出付款碼,說要收1800元。“我們小地方人均月收入才兩三千元,但事態緊急,我舅舅也只能無奈接受。”
“病危的人需要回家,醫院不安排救護車,只能找外面的‘假救護車’,情況危急,老百姓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任人宰割。”張理說道。
屢禁不絕的“黑救護車”
這種“任人宰割”的滋味,家住山西臨汾的王離也體會過。今年2月,身患癌症卻已不具備手術條件的父親,被北京的醫生建議送回家。她緊急聯繫了救護車轉運,並告知對方,車上需要配備呼吸機、制氧機和輸液泵,協商後價格為8元/每公里。
“我們當時也沒細問是否有別的收費項目,結果車到了之後,一個破被子收費300元;路上爸爸發燒,一個冰袋50元,用了6個收費300元;吸痰6次,每次60元;早餐費100元;路上的監護費、氧氣費都要單獨收錢。”最後,從北京到山西,800公里的路程,王離共花費8400元。“當時着急也沒仔細核對費用,後來才覺得被坑了。”
“公眾認知里的救護車,大多是指執行院前急救任務的120聯網車輛。但在現實中,更多的救護車執行的是醫療服務工作。”平頂山市急救指揮中心原主任武秀昆專註於急救領域研究多年,據他介紹,我國衛生行業標準將救護車分為兩類:
一類為院前急救車輛,主要執行醫療急救任務,以現場搶救為主,輔以途中監護治療,是刻不容緩、分秒必爭的“短平快”式醫療服務;
一類為非急救醫療轉運,主要承擔除院前醫療急救以外幾乎所有的以救護車為載體的醫療服務,如轉運非危重病人,運送器官、血液、標本等,以及服務醫療下鄉、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等等。
和院前急救車輛由120急救指揮中心統一編號、統一調派不同,非急救醫療轉運,沒有全國統一的呼叫受理電話號碼,由不同體制的公司承接,服務範圍沒有限制,雖然屬地轄區較多,但出市出省甚至出國也屢見不鮮。
事實上,“黑救護車”亂象大多發生於非急救轉運領域。這類“救護車”大多由麵包車改裝而成,外表酷似正規救護車,塗有急救或“120”字樣,實際多為改裝車、套牌車,未經備案卻長期盤踞在醫院附近,到處張貼散發小廣告、小卡片,以低價誘騙患者上車,途中以“設備使用費”“加急費”等名義坐地起價,甚至敲詐勒索。
“黑救護車”大多隻配備簡易擔架和供氧裝置,急救設備不符合基本要求,衛生狀況堪憂。同時隨車人員無行醫資質,一旦患者病情發生變化需要醫療救護時,隨車人員無法提供規範的急救服務,輕則延誤病情,重則導致死亡。
2018年8月,國家衛健委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的意見》,明確提出要聯合有關部門對“黑救護車”等現象進行嚴厲打擊,凈化行業環境。
不過目前,“黑救護車”在不少地方仍普遍存在。2022年12月,安陽市衛健委曾組織對53家醫療單位504部救護車進行摸底排查,發現共有145輛救護車存在問題。
被忽視的需求
“黑救護車”為何屢禁不絕?“因為非急救轉運市場需求巨大,而正規的救護渠道滿足不了。”武秀昆認為,醫療轉運市場供需失衡是根本原因。
武秀昆表示,除了院前急救外,患者還有大量的非急救醫院轉運需求。比如,危重病人的屬地轉院和跨區域長途轉診;病人病情雖有緩解但需要轉至下級醫院繼續治療或療養康復;臨終病人雖放棄治療但希望能維持生命體征回家;以及對行動不便病人的送醫上門服務等等。
然而,由於缺乏相關法律法規准入,正規救護車難以滿足這部分需要。我國《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不得將救護車用於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而且,絕大多數公立醫院救護車也明確限制跨市跨省流動。“我們之前從浙江想要轉院到上海治療,沒有渠道就只能找民營醫院的救護車。”杭州市某醫院肝癌患者家屬劉某說道。
武秀昆介紹,此前他曾帶隊到全國七個省份的上百家醫療機構進行暗訪,發現醫院附近都有一些偽裝成正規救護車的“黑救護車”,其中醫院的骨科、腦科、婦產科以及急診科等科室與‘黑救護車’關聯密切,“行動不便的病人多集中在這些科室里”。
另一方面,由於“黑救護車”監管涉及衛生、公安交通管理、道路運輸管理、市場等多部門,因法律和法規不健全,部門監管存在職責不清、監管乏力等問題,導致長期以來整治效果不佳。
上海市虹口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監督所工作人員程芳、錢曉敏表示,作為醫療機構的特殊用車,正規救護車的設計、醫療設備配置等都應符合國家衛生部ws/t292-2008《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救護車》有關標準。而且,只有獲取資質的醫療機構才有資格申請配置,不管是院前急救專用救護車,還是非急救轉運專用傷殘運輸車,都需要通過衛健委、交通管理部門的審批獲得完整資質後方可運營。
而在現實中,據武秀昆介紹,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救護車》為非強制性規定,且針對非急救醫療轉運行業,全國缺乏統一的規範標準,現行法律對違規掛靠、非法改裝等行為缺乏具體罰則,導致各地對救護車的管理水平參差不齊。
他在調研中發現,部分民營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允許個人“掛靠”救護車運營,車輛實際被司機用去“拉私活兒”,醫院未建立台賬或gps監控,導致車輛長期脫管。
“救護車監管涉及衛生、公安、交通、物價等多個部門,但實際執法中職責劃分模糊。例如,衛生部門無權處罰非法營運行為,運管部門僅管理普通營運車輛,對特殊服務車輛缺乏監管依據。”武秀昆認為,這讓“黑救護車”長期處於監管的“灰色地帶”。
亂象背後的根源
武秀昆認為,救護車監管需要明確牽頭部門,“應該由衛健部門來牽頭,要求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全力配合。”
首先,需要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範。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劉智慧建議,在國家和行業層面不斷加以完善法律制度、行業標準,尤其是完善對“黑救護車”等問題車輛的查處制度,明確相關責任人員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責任,讓執法人員有法可依。
“要麼全國一盤棋出台統一的規範標準,要麼將政策制定權限下放到各省並據此追責。” 武秀昆說道。目前我國包括上海、廣東、江蘇等多個省市已陸續出台關於非急救轉運服務的政策和要求。
其次,上海市虹口區衛健委監督所工作人員程芳、錢曉敏建議,健全全國範圍內的跨省聯動機制,明確職能部門、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一旦發現違法線索通過統一的網絡平台及時移送,互通案件信息,進行快速處置。
比如,衛生執法部門發現“黑救護車”後,需統一協調處置:將車輛及駕駛員線索移送公安核查;抄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通報其非法經營、轉運患者情況;抄告市場監管部門,通報其非法經營情況;發函給車牌屬地衛健部門協查車輛備案情況;向車輛始發醫療機構及其屬地衛健部門通報情況;將涉事醫護人員違規執業情況及查處結果通報其註冊醫療機構及註冊地衛健部門。
當然,要想根治“黑救護車”亂象,最重要的是加大合規救護車的供應,滿足民眾的醫療需求。
“應通過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多元化的經營模式來改善這一狀況,讓國營、民營企業共同參與競爭,以服務取勝,允許經營主體適當盈利的同時確保救護車能挽救更多的生命。”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劉小兵呼籲取消救護車專營制度,在車輛、設備、人員、服務等方面開展良性競爭,一切以及時、安全、順利、有效為宗旨,讓救護車醫療服務真正成為救死扶傷、挽救生命的事業。
目前,廣東、江蘇、山東等部分省市正在探索非急救醫療轉運的市場准入機制,對民營資本放開非急救轉運市場,一定程度緩解了醫療轉運供需不足的矛盾。
“治理‘黑救護車’亂象,不能光打擊非法運營行為,還得給老百姓提供更多元、更優質的醫療服務。畢竟人吃五穀雜糧,誰沒個大病小災呢?”武秀昆說道。
(應受訪者要求,張理、王離為化名)
(來源:央視網)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極目新聞”客戶端,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歡迎提供新聞線索,一經採納即付報酬。24小時報料熱線027-867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