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樹人)
導讀:兩個人能結為夫妻,說明這兩個人有緣分,但如果因為一些事,一些人離婚了,只能說明這兩個人有緣無分。離婚之後,應該向前看,開始新的生活,不去打擾對方,這樣對誰都是一件好事。
山東省濱州市一男子林強在與其前妻離婚之後,懷疑她懷孕了,便拿刀威脅他的前妻,逼着她去做檢查。
懷疑前妻懷孕
2019年的時候,林強認識了他的妻子劉娟,在今年,他們兩個人領了結婚證。但是這段婚姻並沒有長久,不到三個月,兩個人便離婚了。
結婚之後,林強經常打劉娟,劉娟也因此報過警,但是這樣的情況並沒有得到改善。由於林強的家暴,兩個人的感情逐漸變淡,劉娟曾想過離婚,但被林強拒絕了。後來,林強與劉娟再次吵架,林強不僅打了劉娟,甚至拿刀威脅劉娟。因為這件事,林強被當地公安局拘留了三天。正是因為這件事,林強與劉娟離婚了。但是離婚後,林強並沒有放棄劉娟,他每天都發短信給劉娟,想要知道劉娟是否懷了他的孩子,但是被劉娟拒絕了。
林強想要強行帶劉娟去檢查
林強表示,他並不想離婚,他還喜歡着劉娟。他因為離婚這件事,每天借酒澆愁。甚至還在網上搜,殺害妻子之後要判刑幾年。
在林強與劉娟離婚之前,兩個人正在備孕。但是現在兩個人離婚了,林強認為劉娟懷孕了,但是劉娟否認了這件事。事發當天,林強喝了酒,在酒精的作用下,林強便想着帶劉娟去做個B超檢查一下有沒有懷孕。在發短信,打電話無果的情況下,林強開始到劉娟可能去的地方找她,最後在萬達廣場上發現了劉娟,林強拿着刀準備強行帶劉娟去醫院做檢查,但碰到了劉娟的家人的阻攔,他拿刀將劉娟的妹妹劃傷,並帶着劉娟逃跑。最後,林強在一治安檢查站被警察抓捕,林強因此被判刑一年三個月。
夫妻離婚後還起糾紛的案子比比皆是,在離婚後,我們不應該再去糾纏對方。離婚就代表沒有關係,沒有關係怎麼可以去糾纏對方呢?這樣不僅對對方是一種傷害,也是對自己的一種傷害,如果產生過激行為,甚至會觸碰到法律的底線。
部分信息參考來源:成都廣播電視台
編輯:林晨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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