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人:李阿姨 整理人:冬瓜皮
我是李阿姨,今年58歲了,我遇到了個對我很體貼很關心的男人,他是老劉。他說要和我搭夥過日子,我想了想提出三個條件,沒有想到他聽就撒腿就跑,說不散夥了。
臨走時,還要我把他送我的鐲子還給他。
我的老伴因病離開我3年了,這3年里我一直是一個人居住的。我有一個女兒,她遠嫁了,不和我在一個城市裡面。
我以前經常去她那裡小住,現在老伴離開了,我女兒是說要我去常住,家裡的房子就租給別人,我沒有同意,我覺得我也還不算年紀大,自己能照料自己。
再說了,在自己家裡面住久了,不習慣去別的地方生活,吃的東西,生活習慣都不同,我不想再去適應新生活,也不想給女兒小家庭里增加麻煩。
我就一個人過着,也挺好的。和朋友們一起跳舞打牌,時間也就一天天的過,除了生病了,會覺得特別孤獨外,其它都好。
有一回我去菜場買菜,不小心在菜場里滑了一跤,把腰也扭了,一下子站不起來,得虧當時老劉也在旁邊買菜,看見我這樣,連忙把我扶了起來。
我當時確實行走不便,身上也疼,老劉是一個好心的人,他把我扶到小區的醫務室,上了一些葯,又把我送回了家裡面
老劉知道我是一個人居住,第二天早上的時候,他又敲門給我送早飯,還給我買了兩天的菜,說怕我不能出去,家裡面沒有菜吃。
我很是感動,我覺得他細心體貼,我身體好後,我就買了一些菜,在家裡做好飯菜,請他吃飯。感謝他這幾天的幫忙。
老劉說我做的飯菜真好吃,我做的紅燒肉他幾乎一個人全盤吃光了。他說自從他的老伴去世後,他就經常湊合著做飯,沒有吃過這麼好吃的家常味了。
原來,他和我的情況差不多,他比我大三歲,老伴離開他一年多了,他家是一個兒子,不過沒有住在一起。平時兒子也很忙,沒有時間來給他做飯。
老劉自己會做一些家常菜,但是做得不好吃,他的退休金有四千元,他說有時實在是吃自己做的飯吃不習慣了,就會在外面吃,或者請鐘點工幫忙做下飯改善生活。
我聽了覺得老劉也很是可憐,於是我便說以後想吃好的就到我家裡來,我做給你吃,老劉高興的答應了。
後來,我和老劉就成了好朋友,經常一起去買菜,一起散步。他會提着他想吃的菜到我家裡來,讓我做給他吃。我也和他說過了,不用買菜,我買菜做給他吃是一樣的,花不了多少錢。
我的退休金和老劉是差不多的,我也有四千多,所以買菜錢這些我是有的。後來老劉到我家裡來吃飯就不帶菜了,由我來買菜,有時候他在他家裡請我吃飯,就由他買菜,我來做。
我們認識了半年左右,相處得很不錯,在我生日的時候,他還給我買了一個玉鐲子,說花了三千多,他說感覺玉很配我的氣質,就沒有買金,他說金太俗氣了。
我倒是不在乎玉還是金,不過我在乎他的這一份心意,我收下了他的禮物,我想的是,如果他生日,我也買個差不多價位的禮物回贈於他,不能白占別人的便宜。
還沒有等到他的生日,等到他向我表白了。他說他覺得我們合適,想和我搭夥過日子,我們後半輩子一起養老,一起度過,問我有什麼想法。
我本來是對老劉的印象很好的,不過我的朋友曾經告訴過我,說現在老人找伴好多就是找一個免費的保姆,她和我說,要理智對待,不要傻傻的給人當保姆,還以為是真情。
於是我就說,我們搭夥也可以,我有三個條件,不知道你能不能同意。
老劉當時說,你說,完全沒有問題,我答應。
我說第一個條件是以後如果我病了,醫藥費你得給我出,醫保報後的錢你也給我報銷了。
第二個條件就是生活費得由你出,我做飯給你吃,你不用管做飯的事情,但是家裡生活一切開支都由你出,你只是不做飯,別的家務你要和我一起分擔。
第三個條件就是我們財務公開,你花的錢要告訴我,當然,我花的錢我也會告訴你,這樣做是信任彼此。
我沒有想到,我說完這三個條件,他就炸毛了。他說你這是說的一些什麼條件,你病了我還要給你出醫藥費,你自己不是有錢嗎?如果錢少還可以,如果你是大病要10萬20萬呢,我可沒有。再說我也不了解你的病史,萬一你有這些潛在的病呢?那我可真冤。
生活費你要我全出也不對,我們的工資一樣多,並不是我比你高,我們應該平攤才對,你做飯是沒有錯,可是我要打掃衛生,別的家務活我也要干,所以錢也應該平攤。
至於第三點,就更沒有理由了,我們是搭夥過日子,對方用什麼錢,我們不應該去過問,想怎麼花錢都是自己的事,沒有必要向對方報備。
他說完,連連搖頭,說這我們不合適,搭不了伙。你當我沒有說這話,說完就走了,走到一半又回來對我說,我們不搭夥了,你把我送你的鐲子還我吧,你也不是一個佔便宜的人。
我聽後,就笑了,從手腕上把鐲子摘下來還給了他,他拿着就走了,以後我們就再沒有聯繫。
這件事情我也明白了,搭夥確實要慎重,其實我也並不是一定要他出醫藥費這些的,只是我想試一試,現在看來,果然還是為了各自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