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副圖,是一個女孩子看着自己面前堆成山的現金,開心地大笑,一旁的男的並沒有笑,那是她的老公,可能這錢多半是她老公拿的。
目前的現金堆成山黃金成排
女孩子不笑才怪呢:光一個金條看着都有公斤重。還有那麼多的首飾。珠寶。項鏈。現金一疊一疊的。誰家有那麼多錢?能不開心呀?
如果這些錢都是父母的陪嫁,我覺得父母可能缺乏一點意識。因為現金一下子給了那麼多,黃金給了那麼多。從今天開始,兩個人結婚了,財產就有對方的一半了!作為父母,你欠考慮,因為這雖然是婚前財產,但在這一天過後,立馬變成了婚後財產。婚後財產不是兩個人共同擁有的嗎?我說得有錯嗎?
如果這個女孩子是我的女兒,我不會給她那麼多錢,一個是太招搖了。怕引來賊人惦記。另一個是我寧願把它買成保單,有人該說了,你又騙我,想讓我買保險,先不要這樣說,聽聽我說,看看有沒有道理:
我把這些錢買成保單,投保人是我,就是由我出錢,我給女兒買。如果女兒在他家過得不錯。我覺得女婿可以信賴我,可以把投保人變更為女兒,這樣錢已經交完了,女兒享有對這個保單的支配權,這些錢女婿是不能拿的,因為這是婚前財產,結婚之前都買好了。
如果我感覺到女婿油頭滑舌不放心。投保人一直是我,一直擁有對這些錢的管理權。我不變更,直到我去世之前!
如果我覺得女婿真的不可靠,我就把這些錢全都拿出來,我退保。這個錢還是由我來控制的。如果女兒真的和他的老公離婚了,這些錢原封不動地給的女兒。女婿是分不到一分錢的,因為這是我投的錢,是我給我女兒做的婚前財產。女婿只有看的份。
所以有很多的父母並不明白這個道理。承保後並不是說錢就貶值了,拿不出來了,而是那種每年可以遞增的保單,現在是按3.5%遞增的,而且比存銀行還要划算呢。錢一天天在變多。即使以後離婚了,女兒的錢財沒有少,而且天天在漲。
如果把這些現金這樣的給女兒女婿,嘴裡不說,心裡開心,他今天說要換輛車,明天說要去投資,這些錢很快就沒有了蹤影。等到有事了,還不如再伸手向你要錢嗎?也可能他混好了,把女兒兩腳一蹬,你有辦法嗎?
有錢當然是好事,但是有錢不會管理錢照樣的不好。做什麼事之前首先去諮詢一下?聽聽人家說的是不是有道理?然後再行定奪。
這個位置缺少個人,誰能控制住這些財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