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東西,千萬不要有貪念,一有貪念,腦子就會犯糊塗。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要妄圖得到一筆不該得到的財富。人只有花自己掙的錢,才能理直氣壯的,才會心安理得,夜裡才能睡得安穩。
找對象時,一定要找彼此相愛的人,只有相愛的人結婚,才有可能獲得幸福。婚姻要以愛情為基礎,當然光有愛情還不行,也得要考慮其他條件的,但千萬不要有非分之想。
按照老傳統,結婚時男方要置辦婚房,女方要置辦嫁妝,結婚對男女雙方都是有要求的。但現在有些姑娘,往往只談得到,卻不願意談付出,好像是別人求着自己嫁的,自己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
其實,結婚是雙向選擇的,你在選擇別人的同時,別人也在選擇你。你提出很高的要求,可你值這個要求嗎?你在要求別人的同時,你又為別人提供什麼呢?你有需求,對方也有需求的,雙方要匹配才行。
姑娘要男友給她父母買房子
喬婭長得挺漂亮的,就因為漂亮,在找對象這個問題上,她特別有優越感。其實,喬婭也就長得漂亮了一些,其他方面條件都並不好。她職高畢業,家境不好,父母沒有正式工作,總是到處打零工。
從喬婭生下來開始,父母就不努力了。他們覺得反正生的是女孩,女孩遲早是嫁給別人家的,家裡不需要買房子,他們就不用努力了,也不用攢錢了。
別的父母都在拼搏時,喬婭的父母過得很輕鬆,工作高興做做,不高興就不去做了。掙的錢,兩個人掙多少花多少,從不知道要攢錢的,他們覺得攢錢沒什麼用。
所以喬婭家的經濟條件並不好,周圍的鄰居都蓋小洋樓了,有的人家去城裡買房子了,可他們家還是住在低矮的平房裡,這平房還是當年喬婭的爺爺奶奶手裡蓋的呢!
喬婭職高畢業後,和同學去城裡打工了,在打工的過程中認識了男友。男友家條件不錯,父母都有正式工作,男友的工資也挺高的。
喬婭和男友戀愛了一年多後,男友的父母催他們結婚了,男友便向喬婭求婚,喬婭答應了。接下去,雙方家長便坐在一起商量婚事了,男方家原是想按一般行情辦婚事的,誰知女方家提出要20萬彩禮錢。
男友家並不是沒有這20萬,但覺得女方家提出這麼高的要求,不合適。男方家也是普通的小老百姓家庭,又不是什麼大老闆家,再說他們是真心誠意娶兒媳,不是買兒媳。
後來討價還價了大半天,喬婭家才答應彩禮錢減掉5萬,只收15萬。婚事商量好後,雙方開始籌備了。婚房早已買好了,現在只要裝修一下就可以,關於裝修風格,男友不斷徵求着喬婭的意見。
新房裝修好後,男友以為萬事大吉,只等婚禮了。可喬婭卻突然提出要男友給她父母買房子,就買在婚房所在的小區里,便於她照顧父母。這讓男友家有點措手不及,他們原以為已經買好婚房了,就不會有房子的事了。
喬婭說父母就她一個女兒,她出嫁後,家裡就剩父母兩個人了。父母住在鄉下,她不放心,要把父母接到城裡來住。但父母不想跟他們住在一起,怕影響他們小夫妻,所以她想讓男友家給她父母買一套房子。
男友家沒辦法接受這樣的事,這算怎麼回事啊?這時,男友的一個朋友家正好急着要賣掉一套二手房,朋友問男友要不要買,如果男友想買的話,可以比市場價便宜10萬。
男友心動了,就跟父母商量要不要買,父母覺得可以便宜10萬,的確很划算。母親還說,親家只有一個女兒,將來他們老了肯定是要靠女兒女婿的,所以遲早還是要接他們來城裡住的。
於是,男友就答應了喬婭的要求,真的給岳父母買房子了。因為是朋友家的房子,再加上朋友家急着要賣掉房子後用錢,所以男友馬上去跟朋友辦過戶手續了。
買好房子後,男友帶着喬婭和岳父母去那套房子里,喬婭和岳父母都很高興。看過房子後,喬婭提出要去辦房產證了,男友說已經辦好了。喬婭很驚訝,她父母沒有出面,怎麼房產證已經辦好了?
男友說不需要岳父母出面的,他一個人去辦的。男友一邊說一邊從包里掏出房產證,喬婭這才發現房產證上寫着男友的名字,她頓時就暴跳如雷了。
男友這才明白,原來喬婭是想在房產證上寫上岳父母的名字,這是男友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的。喬婭跟男友大吵,她覺得男友騙了她,男友覺得喬婭家的要求太過分了,岳父母有房子住就已經不錯了,別妄想要產權。
岳父母也很生氣,說女婿糊弄他們,明明說是買給他們的房子,結果卻登記在自己名下。雙方吵得不可開交,喬婭提出要去重新過戶,可男友一口拒絕了,並且提出了退婚。
男友的父母知道這件事後,很支持兒子,覺得喬婭家貪得無厭,跟這樣的人家結親家,會後患無窮的。喬婭剛開始還挺硬氣的,說退婚就退婚,她又不是嫁不出去了。
但真退婚後,喬婭馬上就後悔了,因為她對男友是很滿意的。她覺得和男友分手後,很難再找到這麼好的結婚對象了,所以她想跟男友重新在一起,但男友還是一口拒絕了。
後來,男友跟一個相親對象結婚了,婚後過得挺幸福的。喬婭卻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人,因為總是高不成低不就,要不就是別人看不上她,她就一直單着。
結婚時雙方都不能提太過分的要求
結婚時向對方稍微提點要求,這是很正常的,但要求不能太過分。喬婭的父母自己不努力,卻想通過嫁女兒來改變生活質量,這指導思想本身就有問題。上樑不正下樑歪,父母的想法影響了喬婭,結果喬婭就栽跟頭了。
當喬婭家提出要20萬彩禮時,其實男友家已經不滿意了,只是還沒想到要退婚,他們也還在努力着。
按照老傳統結婚,男方是要給女方彩禮的,但女方也要辦相應的嫁妝的。以喬婭家的條件,顯然是不可能辦相應的嫁妝的,所以男友的父母不想出20萬。說白了,其實就是男方覺得喬婭不值20萬,所以他們要討價還價。
男方家本來就已經不滿意了,喬婭竟然還提出要男友家給她父母買房子。要不是正好朋友家賣房子,男友家是肯定不會給喬婭的父母買房子的。房子買好後,喬婭還要計較房產證的問題,男友家就徹底忍無可忍了。
所以做人絕不能貪心,喬婭家就是因為太貪心,最後把婚事搞黃了。喬婭大概忘記了,男友是跟她一樣的,也有選擇的權利的。當喬婭不符合他的擇偶要求時,他當然要提出分手了,結婚是雙向選擇的。
作者:一個情感領域的創作者,專註於情感領域的各種問題,歡迎關注。生活因為有情有愛才有溫暖,讓我們在愛中成長,在真情中度過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