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關部門有必要在事前防備、事後糾察兩個方面同步發力。
近日,《中國新聞周刊》對一起公職招考作弊案展開深度報道,引發社會關注。報道顯示:2023年8月,重慶警方查辦一起公職招考作弊案,在當地一場事業單位招聘聯考中,多名考生筆試成績“斷崖式”領先,引起有關部門懷疑。警方調查後,一個分工明確、配合緊密的考試作弊產業鏈逐漸暴露出來:上游“老大”負責統籌學生報考崗位,提供作弊設備,組織“槍手”做題;中游有專人組織作弊工作、招攬“生源”;下游有拍手進入考場非法獲取試題。經查,該犯罪團伙自2019年起長期作案,單次作案即可非法獲利十萬至數十萬元。
2025年3月,本案二審宣判,被認定為“幕後老大”的張德宇獲刑5年。調查發現,在這一團伙的協助下,共有37名考生被確認或承認作弊,其中17人通過作弊手段成功入職事業單位並獲取編製。一名熟悉案情的人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經核查涉案團伙交易記錄,多名已入職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被勸退或清退。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隨着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成為熱門職業選擇,有關單位選人用人流程的透明度與公正性,日益受到社會矚目。一方面,公職人員肩負着為國家、為人民、為社會服務的職責使命,這要求有關部門在招聘時必須優中選優,想方設法排除各種“場外因素”的干擾。另一方面,對不少青年求職者而言,“體制內”崗位具有較強的吸引力,保障考試公平性是維護就業公平、營造良好社會風尚的題中應有之義。
近年來,從上級主管部門到社會大眾,都加強了對各級公職人員招聘工作的監督力度,使“蘿蔔招聘”“因人設崗”“近親繁殖”等發生在體制內部的、影響招聘公平性的問題得到了有效的打擊與遏制。然而,類似《中國新聞周刊》報道的這起案件,也提醒有關部門,要保障公職人員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樣要嚴格防範來自外部的威脅。就社會治理議題而言,團伙式、組織化的考試作弊案件並非新生事物,早在古代的科舉考試中就普遍存在。如今有了各類先進的技術工具,更是變出了各種“花樣”。對此,有關部門有必要在事前防備、事後糾察兩個層面同步發力,從而維護自身公信力,令社會各界尤其是廣大青年求職者放心。
要做好事前防備,必須投入必要的行政與技術資源,確保考場紀律落到實處,讓不法分子無漏洞可鑽。不能心存僥倖,以為只要把規則寫出來,就能“嚇住”想要作弊的人。在上述案件中,犯罪團伙的作案手法並不複雜,主要是鑽了考場安檢和信號屏蔽系統的空子,考生的作弊設備只是1部手機、1個微型耳機、1條數據線而已。對此,考試組織者若能把安檢抓嚴抓實、正確使用質量過硬的信號屏蔽設備,都不至於讓不法分子輕易得逞。應當看到,在“國考”“省考”等大規模、高層級的公職人員選用考試中,防作弊制度都相對完善,但在一些較小規模的考試中,針對作弊的防線可能脆弱得多。但是,不論什麼級別的考試,只要涉及公職,就不能有半點輕忽,這不僅事關個別單位、個別崗位,也會影響社會對公職人員招考工作的整體感知。
而在事後糾察層面,有關部門一旦發現既往作弊情節,就必須一查到底,追責到位,讓作弊者付出沉重代價。在此類案件中,組織作弊的犯罪團伙成員,必然要承擔刑事責任。與此同時,人們也期待有關部門通過負責任的調查,揪出所有靠作弊“混”上崗位的公職人員,不管作弊時隔多久、對方現任何種職務,都不被遺漏和袒護。就此而言,此次有關部門發現問題後,認真核查作弊者的情況,並勸退或清退多名已入職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無疑值得點贊。未來,希望各地有關部門都能以此為鏡鑒,使所有以不法手段謀取私利、危害公平者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