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楊錦英
住家育兒嫂被僱傭後,竟在長達五個月時間內盜竊主家的現金及戒指、手錶等奢侈品,甚至發到網上炫耀。近日,北京市丰台區檢察院對外公布了這一案例。律師分析,其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且多次盜竊,並發到網上炫耀,這些行為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行為特別惡劣或有其他加重情節,可能面臨更重的刑罰。
據北京電視台《法治進行時》欄目報道,2022年9月,北京丰台市民王女士通過家政服務公司聘用了一名住家的育兒嫂畢某。2023年5月,王女士在家中儲藏室里清點物品時突然發現,放在家裡的現金少了幾萬元。
保姆將贓物戴在身上發視頻炫耀(圖源:《法治進行時》)
原來,從2023年1月開始,畢某開始在王女士家實施偷竊,盜走王女士家儲藏室中的收藏人民幣,還有王女士常年在國外的女兒房間中的奢侈品,共盜竊人民幣9萬餘元以及戒指、手錶、項鏈、挎包等物品,總價值超過27萬元。不僅如此,畢某還將贓物戴在身上,拍攝短視頻發到社交平台上炫耀。
2023年5月20日,畢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9月21日,北京市丰台區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畢某以涉嫌盜竊罪向丰台法院提起公訴。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接受極目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從北京的量刑標準來看,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為起點,本案嫌疑人涉案金額27萬餘元,可能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那麼,畢某長期盜竊的行為,以及她將贓物發到網上炫耀的行為,是否會加重她的刑罰?付建表示,法律對多次盜竊已經到達盜竊金額標準的,其屢次盜竊會合併審理、計算盜竊金額進行量刑,因此畢某長期盜竊的行為可以被視為“多次犯罪”的情節。
此外,她還將贓物發到網上炫耀,給王女士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心理壓力,則可能被視為“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節。因此,這些行為都可能導致法院對她的量刑更加嚴格。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