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生育三個子女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7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
文件提出,要深入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加快建立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完善和落實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積極生育支持措施。
近年來,我國對原有的生育政策進行了調整,態度已由嚴格限制生育逐步轉向鼓勵生育。除了放開三孩政策外,各地也推出一系列鼓勵生育的政策。
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動生育補貼、個稅減免、延長育兒假、提供托育服務、住房優先保障等方面的服務來降低養育成本。這些鼓勵生育的政策為生育減壓,無形中強化了自己生育三孩的意願。
老齡化程度加深、勞動力缺乏、人口紅利消失……人口增長斷崖式減少,對我國經濟、社會及個體家庭都有着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從鼓勵生育的角度看,除了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生育友好的就業環境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
政策鼓勵實行靈活的工作方式,推動創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切實維護勞動就業合法權益等相關措施。近年來,各級工會不斷探索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方式載體,聚焦青年職工婚戀、孩子課後無人看管難題,為職工提供了“會聚良緣”婚戀交友、工會愛心託管等服務。
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受到群眾的認可,但同時他們也希望進一步加大生育支持力度。人口要素具有基礎性地位,要始終作為發展中最核心的變量來考慮,這個問題涉及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不能就人口談人口,就生育談生育,必須堅持系統觀念,注重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