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维 辰
党参素有煲汤、火锅用料、泡酒等用法,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这味中药材往往也被视为食材用作滋补,正所谓“药食同源”。正因如此,最近浙江宁波一家月子会所在鸡汤内加党参被罚3万元的新闻,引发争议。
党参(图片来源:济南时报)
宁波市场监管局给出的行政处罚的确有违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却是有道理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食药物质)。民间饮食传统认为,党参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法律并未正式承认党参的食品身份。月子会所因“非法添加药品”被罚,有理有据。
一味中药材是否适合作为食材,应该凭借饮食传统和生活经验判断,还是通过科学评估?答案显然是后者。
国家卫健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对食药物质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纳入该目录的物质不仅要被列入《中国药典》、证明已有30年以上作为食品食用的历史,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安全性评估,包括毒理学评价、卫生学检验、药理作用的特殊针对性等内容。党参用以食用安不安全、应不应该获得食药物质身份并参照食品管理,理应是一个科学问题,而非经验问题。
生活经验和科学研究并不完全对立。实际上,食药物质目录的存在本身,就是对“药食同源”观念的认可,对传统饮食习惯的尊重。只不过在此基础上,多了些安全把关。
2020年,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多省根据本地需求选择部分物质进行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媒体统计,目前把党参纳入试点的仅有甘肃、河北、湖北,浙江不在其中。综观三地试点方案,试点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重中之重,包括食源性疾病监测、食物污染物监测和应急监测等。党参作为食药物质“候选者”,在安全性评估之路上一步步走实,才能行稳致远。毕竟,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公众健康,容不得丝毫马虎大意。
经常以党参入食的朋友可能会问,党参有长期安全食用的历史,自家也经常吃,还有必要经过安全性评估吗?
2020年,黑龙江一家庭在家庭聚餐中吃了被致病菌污染的酸汤子,9人食用后全部中毒死亡。而在东北,酸汤子是很多人从小吃到大的家常美食。传统食品开出“恶之花”,沉重叩问了人们习以为常的饮食方式。
对于很多传统食品,食材、加工方式、用法用量,都需要严谨的研究认定,又有多少人了解其全貌呢?就像国家卫健委在党参的“备注”一栏标注着“使用量≤9克/天,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本该更加专业的月子会所的表现就不尽如人意。
还要看到,商家添加党参和自家膳食使用,造成的食品安全风险不同。后者往往只需要对自己负责,煲汤前要不要对照食药物质目录,尽看个人。开门做生意,就要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
不管怎样,都有必要认真审视生活中“熟悉的陌生人”,避免把传统的一概当成科学的,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素养,确保“药食同源”发挥健康养生作用。
【作者】 杨悦
南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