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4月1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姚雷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已构建覆盖药品全链条的价格监管体系,划出药品价格和垄断行为的监管红线,通过露头就打、严处重罚、制度约束三项举措,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实现三重惩戒,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和群众用药权益。
据姚雷介绍,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药品领域价格和反垄断执法工作。
在加强药品价格监管方面,构建了“全链条价格监管体系”
覆盖原料药流通、成品药生产销售、医疗机构和药店购销等各个环节。在原料药流通、成品药生产销售环节,针对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跨省域、跨生产销售环节操纵药品价格案件。在药品购销环节,将公立医疗机构违反“药品零加成”和“中药饮片限定加价率”政策行为,纳入市场监管领域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我们也部署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违规加价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零售药店和网上药房药品销售环节,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通过以上价格监管措施,有力维护了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在加强药品反垄断执法方面,将打击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始终作为重中之重
保持高压态势。我们做到三个坚持,坚持露头就打,紧盯短缺药、急抢救药、常用药等关系人民群众用药权益的关键药品,发现线索及时调查、迅速立案、从快查处。坚持严处重罚,坚决从严从重查处药品领域垄断案件,对药品垄断行为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的三重惩戒。我们还坚持制度约束,印发施行《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强化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导。有这么一组数据,2023年以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形成强大执法震慑,有效遏制药品领域垄断行为;2025年以来,共依法审结28起药品领域经营者集中,特别是禁止武汉用通收购山东华泰制药股权案,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维护药品领域市场价格和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群众用药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工作的应有之义和必答之题,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药品领域价格和反垄断执法,坚持惩处和规范并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丨李小彤
编辑丨姜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