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印巴空战,印度输的很惨,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全球的公认,除了印度自己不认。
现在印度不仅全国庆祝十天,还一直宣称自己赢得了这次印巴冲突。不仅如此,印度甚至还展示了部分“战利品”。
讽刺的是,这些战利品确实来自于巴基斯坦军方,但是却全部都是残骸状态。
这种东西落入印度手中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是印度进入巴基斯坦境内摧毁了这些巴基斯坦的武器装备,另一种可能性就是这些巴基斯坦装备其实是巴基斯坦打击印度的消耗性装备,这些装备在击中印度目标之后,本身也会变成残骸。
而印度展示的确实都是导弹或者火箭弹的残骸,比如A-100MLRS,这是我国的一款自行火箭炮炮弹,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研发,2007年技术转让巴基斯坦,现在巴基斯坦能够自产。
之前印巴两国互相打炮几个晚上,肯定会有炮弹残骸的。
印度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当成战利品,确实没得说,除此之外还有土耳其的自杀式无人机,以及巴基斯坦发射的导弹等等。
PL-15在印度的口中是“毫无仿制价值”,其实印度这话说的没毛病,因为印度根本就没有仿制能力,自然不存在仿制价值了。
但是日本和法国等国家,其实都在眼巴巴的等着,希望印度能够出售一些PL-15的残骸,确实没有人能想象到,印度竟然还能在这方面完成“创收”。
那么西方有没有可能,根据这些PL-15的残骸逆向出我们的PL-15呢?
首先,印度从没有得到过完整的PL-15,哪怕是完整的残骸也没有。
事实上印度境内流出的那些所谓的“完整版的导弹残骸”,其实也是残缺的,实际上印度发现的导弹,是爆炸后的中后部,只是导弹发动机燃料耗尽的弹筒部分,毕竟PL-15的总长度是4米,而图片中的残骸其实只有两米多,因此可以说是PL-15的后半部分。
PL-15的杀伤部则是集中在前中部,那里有着大量的杀伤性破片,导弹的最前端则是导引头,PL-15在工作中会连同导引头一起爆炸,剩下的中后部则会被完全抛弃,直接就落地了,这也是印度发现的PL-15残骸长度不够的原因。
其次,遗留在印度境内的PL-15残骸技术和中国的现有军工水平相比,二者是不具备技术连贯性的。
从印度互联网上流传出的照片来看,他们发现的PL-15的引导头上清晰的写着是2015年生产的,同时PL-15中的残骸,包括电容器和后尾翼的残片,都能看到株洲宏达电子有限公司之类的痕迹,上面还是明确标注2015年。
也就是说,巴基斯坦打出来的PL-15,已经是十年前的“老古董”了,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十年的时间,能够走出来的差距不可谓不大,印度即便是真的能够消化,或者说西方有能力消化,短期内也不可能达到中国现在的水平,或者说就不可能达到这个水平!
以现在印度的军事能力来看,他们也不具备这种能力,而且后半部分的双脉冲固体燃料发动机,根据目前已有的资料来看,中国的技术储备或许不晚于2004年,二十多年的时间,就连美国人现在都还没有搞出来类似的东西,所以就算是印度拉上西方入伙,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做到逆向。
况且巴基斯坦所使用的是我国外贸版的PL-15,实际上也就是猴版,这也意味着巴基斯坦使用的PL-15和我国的自用版,差距注定是非常大的。
而参考各国军工贸易的方式,这款PL-15也注定和我国的自用版有着天壤之别,中国在对巴基斯坦进行销售的时候肯定也会考虑到现在的这种情况。
以美国和巴基斯坦的军事关系而言,我们本来就不可能向巴基斯坦出口太高端的军事技术,毕竟美国和巴基斯坦的勾连太深了。
如果美国想要接触PL-15,直接去巴基斯坦的军事仓库就行了,根本不需要要印度的PL-15残骸。
所以现在找印度跪求的,其实也就只有法国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