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巨大的发展空间,还是给很多移民申请者以动力,每年选择申请美国移民的人数依然居高不下。
今天就为大家推荐EB-1A杰出人才移民项目,备受高端人才青睐。
EB-1A
美国杰出人才签证,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Nationality Act)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 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顶峰。
移民优势
1. EB1A不需要劳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在第二类优先(除NIW)申请和第三类优先要经过劳动认证计划。第一步向劳工部(DOL)申请劳工证。一旦获得批准,然后进入第二步,提出I-140申请。
一旦绿卡名额优先日排到之后,然后到第三步,提出I-485申请。相比之下,EB-1A不需要劳工证,并直接提出I-140申请。这不仅简化了应申请环节,并缩短申请时间,降低了申请费用,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移民申请的不确定性。
2. EB1A受职业移民排期的影响比较小
目前,对于在中国内地出生的申请人来说,只有三个优先类别中的第一优先类别(EB-1)名额比较充足。第二类和第三类优先事项都需要等候。
虽然职业移民申请人仍可在无配额的情况下提交I-140申请,但在I-140申请获批后,他们必须等候有配额之后才可提交I-485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EB-1A将有突出的优势。因为EB-1A目前有名额,申请人可以提交I-140的同时递交I-485申请。一旦I-485被批准,绿卡申请过程就可以画出一个完美的结局。因此,选择EB-1A可以显著缩短申请时间。
3. EB1A不需要通过美国雇主提供支持
相比第一类优先中的另外两种选择,不限制雇主是EB-1A的另一优点。申请人在递交EB-1A申请前后和申请被批准前后,你可以随时更换雇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提出EB-1A申请时,甚至不需要在美国有工作。
相关法律要求EB-1A申请人在绿卡批准后继续在该领域工作,但在申请时不要求EB-1A申请人在该领域工作。因此,法律只要求EB-1A申请者在申请时证明其“打算”继续在这一领域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至少提供上述十项证据中的三项,以证明其已达到该领域的最高水平。在EB-1A程序审理中,移民局更多地关注在每个条件下提供的证据的强度,而不是申请人是否至少满足了三个条件。
4. EB1A不与其他移民项目冲突
EB1A项目不易其他项目产生冲突。有不少客户就是在等待其他项目漫长排期的时候,选择办理EB1A杰出人才移民。
EB1A不仅排期短面试快,在排期表上跳动的幅度最大。另外,就算申请EB1A没有成功,也不会影响您已经递交的项目和未来打算递交的项目。倘若您比较着急获得美国护照的,思考过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考虑EB1A杰出人才。
5. 十选三,EB1A门槛并没有想象中高
有很多并未了解EB1A的客户会被其前期较为夸张的宣传所吓到,但其实EB1A的的门槛并没有高到要诺奖得主的程度。对于大部分的客户来说,只要满足下面十项中的三项即可以放心递交。虽然说十项标准里,有说过要求国际大奖的单独在外的,大多数申请者需要的是十项中的任意三项,
如下:奖项、协会成员、媒体报道、评委、原创性贡献、学术文章、艺术展览、组织机构的领导或者重要成员、高薪资、商业成就。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1. 在所在领域内,获得过省级、国家级或国际性奖项;
2. 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协会;
3.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道过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或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
4. 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委,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内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 在学术研究,艺术,体育及教育领域,曾经做出独创性、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所属专业领域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 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需要全国范围内或专业领域内);
9. 在相关领域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