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布一批最新人事任免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2024〕1号

由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尼玛仓决,因工作原因,本人申请辞去代表职务。城关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尼玛仓决同志辞去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尼玛仓决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尼玛仓决同志的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本次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变动后,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49名。

现予公告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边巴扎西辞去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5月10日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边巴扎西同志辞去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5月10日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格桑罗布的拉萨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格桑罗布为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5月10日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次仁德吉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边珍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强巴旦增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平措多吉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白玛卓嘎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央珍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巴桑云旦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拉姆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白玛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索朗德吉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次央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平措多吉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庭长;

根堆然吉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胡晓雯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巴桑云旦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央珍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强巴旦增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段玉龙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白玛卓嘎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次央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拉姆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史新辰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白玛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索朗德吉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次仁德吉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仁增拉姆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

吕忆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

常德鹰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尼玛卓嘎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张文敬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

孙静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赵红玉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

边珍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边巴卓玛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5月10日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米央的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拉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