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谁企图颠覆社会主义制度那只能是痴心妄想

大名鼎鼎的魏加宁,国务院发展中心原研究员,学术界恐怕无人不识,就是这样一位经过党和人民培养多年的学术干部,在一次会议上竟然讲出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与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多年来一再强调的“两个毫不动摇”唱反调,让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大跌眼镜。

今天在网络上看到一个帖子,「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近日在杭州举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研究员魏加宁在论坛上作了题为《如何防止民营企业政策掉入“塔西陀陷阱--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为民营经济彻底正名》的发言,魏加宁认为:“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国有企业是民营企业的补充”。他还说:“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如果我们不趁着目前对民营企业形成高度共识的时候,为民营企业彻底正名的话,很有可能就错失良机,而这种良机往往是稍纵即逝,而且一去不复返”。他还说:“市场经济就是民营经济,而且民营企业才是主体,国有企业其实才是对民营企业的补充,国有企业要去干那些民营企业干不了干不好的事情”。这位前研究员真是敢说,竟然说出一派胡言……。

2018年颁布的《宪法》第六、七条明确指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第一条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魏加宁前研究员一定是很熟悉国家根本大法,并经过深入研究学习过的;但它在这次会议上不知是谁给了他胆?不知他认为目前是一个什么样的“稍纵即逝”的时机?也许他产生了幻觉,认为在中国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反扑的时机到了,你这是在做白日梦吧!

12月11~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又再次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这就是:毫不动摇的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诚请这位前研究员同志把这段话逐字逐句推敲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