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双节”不松懈 执行保民生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胜诉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秋、国庆小长假期间,潢川法院多名执行干警自愿放弃休息时间,积极参加“双节”集中执行活动。

集结完毕

10月5日、6日早上七点,潢川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8辆警车,3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艳茹作动员讲话,主动担当、紧抓快干,充分利用有效的时间,打赢质效攻坚战,让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干警们配合默契、程序规范、措施有力,针对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解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既做到善意文明执法,又有力地震慑拒执行为。

成果一览

潢川法院“双节”集中执行活动圆满结束,共执行案件29件,结案11件(执行完毕5件,达成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6件),拘传被执行人11人,执行到位金额20.8万元。

执行小课堂

在执行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以为只要向法院申请执行了,就能坐等法官把钱“送上门”,而当法院已经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依然无法找到任何财产线索,无法及时执行到位时,就认为这是法院“执行不力”。

执行不能≠执行不力,法院执行就像是医院看病,不能“包治百病”,也会遇到各种“疑难杂症”。例如:被执行人千方百计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法院查控困难,或者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难以找到,导致执行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或者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法院穷尽执行手段仍无法兑现生效判决,而导致案件无法得到实际执行到位的情况。

执行不能的实质是申请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需要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对于“执行不能的终本案件”,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等措施,每6个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自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人有义务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以便法院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核查甄别后及时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