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推进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的工作要求,10月18日下午,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鸣和干警来到宽州镇马家沟村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召开了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村两委负责人参与听证。
本次听证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案发后,在公安机关调解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本人也自愿认罪认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同时充分听取了各方代表的意见,一致认为这样既合情合理,不起诉对社会没有危害性,并且能真正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我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我再次真诚地表示歉意,保证以后严格约束自己,不再冲动行事,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犯罪嫌疑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做到敬畏法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的重要途径,也是一项创新举措,是检察机关对法律服务的延伸。今后,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秉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司法理念,有效融法理、情理于一体主动进行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做到既体现了司法权威,又彰显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