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了一条看起来很有意思的新闻。设在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决定准备以“战争罪”逮捕俄罗斯总统普京。
对此。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扎哈罗娃指出,国际刑事法院关于逮捕普京的决定对俄罗斯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因为俄罗斯并不承认这个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自然它说做出任何决定对俄罗斯而言,从法律上都没有丝毫的意义。不仅是扎哈罗娃,包括俄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也指出,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本身的提法让人愤怒且不可接受。
特别指出一点,国际刑事法院在所谓《罗马规约》的基础之上运作这件事情。但截至目前,这个国际刑事法院不仅不被俄罗斯、中国、印度、以色列、伊朗、乌克兰等国从法律层面认可,而且也不被美国从法律层面认可。当年小布什政府还拒绝参加《罗马规约》,并指出这是一个违反美国国家利益和主权的联盟。
美国为什么也不承认《罗马规约》,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如果美国要承认的话,那么他就是给自己挖坑。因为美国在这么多年来所发动的战争罪行实在是太多了,从科索沃到伊拉克,从阿富汗到叙利亚。可谓是罄竹难书。所以美国根本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
从所有迹象来看,国际刑事法院确实走上了一条自我毁灭的道路。首先就是在威信上毫无威信,我们在这需要和大家说一说什么是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是根据2002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所设立。理论上,这是一个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的法院。注意,主要针对的是个人,而且罪名一共有4类罪名,权限只限于审判个人。为什么国际刑事法院要以战争罪对普京发出传票?因为它仅对规约生效的前4种国际罪行有管辖权,而这个侵略罪根本得不到落实。因为如果把侵略罪列入其中的话,那美国肯定第一个“中枪”。所以从整个国际刑事法院所阐述的这4个罪状来看,根本没有办法最终来落实。
到目前为止,全球有134个国家签署了规约,并且有123个国家批准了规约。这个批准规约,就是国会已经通过了。在公约所有的缔约国之中,有40个国家已经具备实施规约的国内法律,有31个国家已经完成了立法的草案,看到了193个成员国,到目前为止真正可以履约的只有31个国家,其他更多的国家根本不考虑国际刑事法院所规定的这些内容。
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俄罗斯、美国均未参加该规约,美国本来已经签署了罗马公约,但后来在国会批准之前又取消了签署。所以中国、俄罗斯、印度等重要的国家至今都是反对退出罗马国际约,根本不同意。所以你觉得规约有什么样实质的管辖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签约国中,又有30个国家和美国签署了旨在排除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98条的规定。美国自己不签署,也不希望其他国家用所谓的规约来和自己打官司。所以这些国家或主动或被动地和美国之间又签署了所谓排除条款。
不过,当国际刑事法院对普京发拘票的消息传出后,美国总统拜登本来是不承认这个法院的,但是他还是指出普京犯有战争罪行,这个法院发逮捕令是正当的决定。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则欣喜若狂,说这件事具有历史意义。这就叫自娱自乐,所以这一切都不过是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