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披荆斩棘,最终要重获新生

不可否认,不论这解放前,还是解放后,中国的工会都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

可如今却大大没落了。甚至是大部分人们都不知道有这个组织(或是只知道历史记录中有,现实中没见过)

对于工会要重获新生,必须披荆斩棘,我认为首先要做到这几点:

首先,工会你必须明白,所有工人(包括正式签订合同的工人,劳务制工人,打工人〈城市打工人和农民工〉)都是你的阵地。

即使他(她)们现在有的(应该是大部分)不在你的实际管辖范围内,那也只是你的无能、不作为所致。

按理来说,只有正式签订了合同的劳动关系才能称为是真正的工人。

受法律保护。

可现实中,却有大量虽有劳动关系,因种种缘故,没有签订合同。

他(她)们就好比是婚姻关系中的事实婚姻,出租车中的黑户。

不受法律保护,若想求助于法律,就得先证明其的劳动关系。

才能层层获得维权。

可以说这要比正式的、也就是已签订了合同的工人不论干什么都要终隔了一层。

因而让这些人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更受到那些黑心资方的种种盘剥限制。

诚然,这是打工者、劳务工(劳务工也大部分不与本人正式签订合同,只是资方与劳务工的派遣单位签订合同)的不幸,但却是工会正大显身手的机会。

因为这可是社会把许多能加分的政绩(因为中国的工会属于加强版的半官方,是中国共产党下的组织,而不是政府的组织,所以它也需要政绩,不过它的政绩却是为工人维权办的实事)

本来,维权,找证据,乃是你工会的责任;你工会最初成立的最初目的本就是要帮工人维权啊!

你只有切切实实打赢了几个实实在在的官司,获得了切切实实的威望,人家资方才会跟你谈,而且是不得不跟你谈。

树立工会的形象!

工会,你要记住,不忘初心啊!


现在对打工人而言,眼前最重要的,就是资方(用工方)不跟你签订合同(因为签订了合同,你就要负许多责任,这是国家死规定的)。因而帮助打工人与用工方签订合同,就是工会当前的第一要务。

签订合同时,必须有当事双方,劳动裁定部门人,工会四方在场。

这本来没工会什么事,工会没落,国家就应该做出强制规定,签合同时,拉它一把呗。

以让它能为工人做主,解决困难。

因为工会可是我们国情中,国家组织、联系人民的重要一部分。

在签订合同前,工会就必须要做好准备工作。

你要主动出击,而不能等靠要。

等资方通报,那不知是掺了多少水的?

还要做官僚?

让工人自动上门,工人既不知道你?也不信任你……

工会,你呀,任重道远。

工会必须时刻先了解情况,只要有了新工人,就要向劳动仲裁部门通报。

一个礼拜一次。

同时二者联合向双方当事人发出问询通知函:一个礼拜之内必须签订合同。

同时,也要向法院备案——因为以后或许会有欠薪、维权等一系列的事宜,防患于未然吗?

这也是为证据链的备案。

这也是无形中对用工方执行劳动合同的震慑。

这也是扯虎皮做大旗。

……

工会要利用一切的资源。

“为了中华之崛起”,工会,你也是重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