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7 世纪下半叶后,远东传教区内充满着各种势力之间的矛盾和斗争,这成为了该时期天主教远东传教史的最大特点。
远东教会逐渐形成了一个正式教区、宗座代牧区和以耶稣会为主的修会传教区三套管理体系并存的局面,它们分别代表了葡萄牙及其远东保教权、教廷和天主教修会三股势力。
王权与教权的斗争
王权与教权的矛盾主要体现在教廷和葡萄牙在创设宗座代牧区和正式主教区上的矛盾以及主教的任命、服从事宜。
这个矛盾的微妙和严重之处在于:“它的解决意味着对葡萄牙国王保教权的限制,或是对罗马教皇有全权派遣代牧主教去世界任何地方的特权的限制,”为此双方进行了多回合的较量和谈判。
先是在 1673 年 11 月10 日,教皇克莱门特十世(Clement X,1676-1689)以葡萄牙在罗、东京、交趾支那和中国没有宗主权因而远东保教权无法生效为由,免除了葡萄牙人控制下的果阿大主教对上述地区的管辖权,并在同年 12 月下令允许宗座代牧可不必经里斯本而直接前往远东。
为了维护其在远东的殖民利益,葡萄牙于 1677 年向教皇建议不要让法国人担任宗座代牧。但三年后教皇却在远东创立六个宗座代牧区,并让法国人陆方济统领所有中国传教区,以此反击葡萄牙人的建议。
葡萄牙人认为教廷的种种举措严重地抵触了他们的远东保教权,因为他们在殖民扩张中所创建的教区是“合法”的,并且都得到了教皇圣谕的认可,如果需要改变则必须经过双方的磋商:教廷在非远东保教权覆盖的教区实行宗座代牧制是可以的但在远东保教权的教区内,宗座代牧主教应置于其所在的主教区及其主教的管辖之下。
此外,葡萄牙人还无法接受传信部所要求的暂词,因为他们觉得“这种暂词是通过从属于葡萄牙国王的传教士,而承认教廷攫取的向远东派宗座代牧主教的权力,接着就是承认传信部具有可以随心所欲(以有利于它自己的形式)地修改保教权的权力。”
因此,葡萄牙国王佩得罗二世(Pedro ll,1683-1706)一方面严禁在远东的传教士屈从这种宣暂的程序,另一方面通过强调其远东保教权来拒绝承认那些未经他们批准的何宗座代牧主教,并向教皇提出了强烈的抗议,但遭到了枢机主教团的驳回。
作为对抗葡萄牙国王于1682年命令澳门当局不准许法籍宗座代牧陆方济等人从澳门进入中国,并禁止在澳门的葡萄牙人和中国人同他们接触,违者将受到重罚。
1688葡萄牙国王又命令所有前往东方的传教士必须取道葡萄牙并宣誓尊重葡萄牙保教权,私人船只不得离开里斯本前往东方,不再颁发通行证给那些运输非葡系传教士的各国政府船只。
次年,他又向教皇提出了增设北京、南京两主教区的要求,希望将当时所有的宗座代牧主教变革为正式的、从属于葡萄牙远东保教权的教区主教,从而达到取消宗座代牧制、以澳门、北京、南京三主教区分治中国传教区的目的。
迫于葡萄牙的强硬态度,教皇于 1690年4月同意了葡萄牙的请求,并明确了上述三主教区的管辖范围。葡属主教区几乎囊括了除西藏和西北内陆外中国的所有省份,这直接导致了中国传教区行政管理上的混乱不清。
葡萄牙国王命令各省的传教士不得承认未经果阿大主教任命的主教和代牧,而澳门主教则不仅挟果阿大主教委任的代理权在中国擅自派遣神职人员,还压缩和排挤宗座代牧的活动空间。这遭到了中国各代牧主教的群起反抗,最突出的为福建宗座代牧和葡系澳门主教就两广的管辖权进行了多年的争执。
为了挽回教廷在远东的影响、打击葡萄牙的张气焰,传信部于 1696 年下令,重新划分了上述三主教区的辖域:北京主教区的范围缩小到直隶、山东、辽东;南京主教区缩至江南、河南:澳门主教区仍管辖两广。
除这六省外,其余的地区则隶属于 8 个宗座代牧:福建、江西、浙江、四川、湖广、贵州、云南、山西和陕西。
而葡萄牙国王也不示弱,于 1711 年向教皇建议增设福建、武昌、西安三主教区,管辖上述八个代牧区,但遭到了拒绝。
这种混乱不堪的行政辖区导致了远东各主教很难开展工作,他们成为政治和宗教冲突的受害者。许多主教往往无法完全享有其所在辖区,或是根本无法进入自己的辖区,从而加剧了远东教务的混乱。
修会与教廷的冲突
17 世纪 50年前,教廷将远东地区的一切传教事务委托给了各修会,并授予它们一定的特权。例如,在远东的耶稣会士仅需服从其在远东的长上,而无需服从其所在教区的主教。
这意味着教廷对远东的耶稣会士无直接的管辖权。而各修会也早已习惯了葡、西的远东保教权,并视两国为各自的保护国。因此,在远东的各修会传教团往往无视教廷的权威和利益。传信部的成立,表明了教廷欲加强对远东教务管理的决心。
教廷与修会的斗争主要是围绕传信部的誓词而展开的,其实质是一场教廷欲建立对各修会传教团的绝对控制而各修会加以抵制的权力之争。
教廷的宣誓程序及其暂词显然是对各修会先前获得的传教特权的一种彻底否定,“所有的修会会士都奋起反对这种誓词,认为由一名不属于他们修会的主教主持一种服从他的替词,实属违背他们的准则。”.
传教业绩和宗教特权都跃居榜首的耶稣会对传信部的反对最为强烈。而教廷则企图通过耶稣会总会长(而非传信部直接下令)命所有在远东的耶会士服从这种宣暂但遭到了他们的强烈抵触。
许多耶稣会士宁可选择不尊敬他们的教区长上,或者是离开并荒废自己的传教区来表示反对。法国籍的耶稣会士们不满足于一种毫无实际效果的抗议,转而向其国王路易十四求助,恳求国王支持他们反对宗座代牧和传信部。
为了使抗议和求助更有效果,他们还摘录了誓词的片段以突出其和法国教会自主论的违背。这得到了路易十四的赞同和支持,他不仅拒绝接见积极贯彻教廷旨意的陆方济,而且还命令他批准在中国的法国传教士们不宣誓就可以行使神权,否则将关闭外方传教会在法国的神学院。
自知失宠了的陆方济恳求教皇不要再强迫耶稣会士接受这种宣暂仪式,以免激起他们的仇视并招来国王的不快。经教皇批准后,陆方济修改了暂词的内容,加入了“国王允许我们宣誓”的字样,法国耶稣会士们这才同意宣暂。
然而,远东传教士们被迫接受的仍是未修改的旧誓词,而陆方济在改任南京宗座代牧并统领中国教务后,态度强硬了许多。1684 年初,他达到福建厦门后,便立刻公布了教廷传信部要求在中国的所有传教士要向教皇任命的宗座代牧履行宣誓的通谕,并要求他们要绝对服从教廷颁布的任何命令,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迫于压力和中国传教区需要传教士的现实,所有的耶稣会士们都被迫进行了宣誓,但大多数西班牙托钵修士们则借口等候马尼拉方面长上的指示而拒绝宜誓。陆方济则借此终止了他们传教的权力,并把他们遣送到了广州,准备送其回国。
随后,福建宗座代牧颜铛(Charles Maigrot)在陆方济的基础上更加严厉推行宣暂效忠仪式,这引起了西班牙托钵修会和西班牙国王对教廷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教廷此举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传教特权和保教权,西班牙方济各会士为此多次向教廷写信申诉。
庆幸的是,围绕宣誓而产生的矛盾最终在罗文藻(Gregorioiopez)和尹大仁(Bernardino Della Chiesa)两位宗座代牧出面干涉、调解下得到了缓和。
各修会在同教廷的斗争中,往往会依靠世俗政府的力量和权威来拒绝宜誓。例如法国和葡萄牙的国王都要求本国传教士拒绝服从这种警词,而且态度都十分坚定和强烈世俗政府在处理宜誓问题时,除了对抗外,也在一定程度上希望和教廷和解,希望本国的传教士只服从由本国人担任的长上。
葡萄牙和西班牙人不愿意看见法国人出任宗座代牧,而法国人也不希望服从葡萄牙主教的管辖”因此,远东的各传教区只有“当主教或宗座代牧和其辖区内的传教士是同一国民时才会有效地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