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天全县一位市民在自家餐馆内,意外发现一野生动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该市民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经县林业局专业人员捕捉鉴定后,确定该动物为猪獾,属獾类家族一员。经检验,该猪獾无明显外伤、活动自如,林业部门已于当日放归。
猪獾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此次市民及时上报的举动,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示范。
在此,有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野生动物大多受法律保护,部分还携带未知病菌。若发现野生动物,不要擅自处理,务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这样既能有效规避法律风险,还能保障自身健康安全,齐心协力守护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
记者:陈棋、罗洁
编辑: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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