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国信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额度不超过100亿元。这一额度较2024年降低了20亿,而在2021年,江苏信托可用于购买信托计划的金额为150亿。
关于江苏信托为何要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2024年4月21世纪经济报道称:或为解决项目风险。
从150亿降到100亿
近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国信”)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拟于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这并不是江苏信托首次开展类似投资。2024年4月12日,江苏国信公告称,江苏信托拟于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2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有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信托公司用120亿这么大资金体量的自有资金去投资信托计划在业内并不多见,江苏信托尚未披露资金投向,不能确定其主要投资目的。
对于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向自己发行信托计划的目的,有业内人士分析,该投资行为一般有三个目的:一是,为了用自有资金赚取更多利润,提高公司收益。二是,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自己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来支持产品成立。信托产品在发行的时候可能流动性不足,或者没有达到发行条件,因此会通过自有资金提供一定的流动性支持。第三,可能是信托项目延期,需要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去化解相应的风险。
他指出,目前江苏信托尚未披露真实目的,所以上述几种可能性都是存在的。
但他也推测到,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最有可能的是解决现存信托产品的风险,主要是流动性风险,比如,江苏信托投资的标债为主的信托产品,如果底层标的流动性不足,在资金端面临赎回的时候,那么自有资金就可以提供一些短期的流动性支持,这是一个非常可能的情况。另外也可能是对现有的风险项目进行化解,这可能会涉及变相刚兑,也不那么合规。
35亿佳兆业逾期成风险项目
4月11日,江苏国信(002608)公告披露一宗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进入二审程序,其子公司涉及的信托贷款纠纷案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总计共约35亿元,目前案件已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显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江苏国信方面的诉讼请求,判令佳穗置业返还借款本金25亿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但佳穗置业和惠东佳兆业不服判决,已就评估费等事项提起上诉。

近日,江苏信托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案件通知书》。佳穗置业和惠东佳兆业不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苏 01 民初1710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上诉人承担评估费的判决,改判上诉人无需承担评估费 28,000 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然而, 对于江苏信托来说,这只是阶段性胜利,在两名被告的偿债能力是否足以偿还借款的问题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