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焦某某假扮女性。 网络图
7月8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38岁的焦某某假扮女性,与多名男性发生性行为,并偷拍视频在互联网传播,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刑事拘留。
有律师向南都记者分析,若情节严重,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南都记者了解到,此事引发广泛关注,不少人表达了对疾病传播风险的担忧。南京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个人隐私,需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据通报,近日,江宁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隐私视频被他人传播至互联网。江宁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并于7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焦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焦某某(男,38岁,外省来宁人员)假扮女性,相约与多名男性发生性行为,并偷拍视频在互联网传播。网传南京60岁大叔男扮女装及与千余人发生亲密行为信息不实。7月6日,焦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江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焦点
有无疾病传播风险?
当地疾控部门:若有密接,可随时做检测
8日上午,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当地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说:“这个放心,官方肯定都会采取措施的。如果有密接、不放心身体,可以随时来我们这边做检测。”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疾控部门已介入。焦某某本人是否有传染病,属于个人隐私,后续官方也会继续开展通报。
7月8日,南京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回复南都记者称,焦某某是否有传染病系个人隐私,不便公开透露,需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
律师解读
焦某某会被判几年?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告诉南都记者,如果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此,邓刚分析,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感染相关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感染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是向不特定多数人群传播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还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涉嫌的故意伤害罪定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按较重的规定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广东崇晖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许向前指出,如果焦某某将相关亲密视频发布到互联网供人观赏,且肖像上没有任何遮拦,则侵犯了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权,还可能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罪。
是否涉嫌构成诈骗罪?
焦某某假扮女性,相约与多名男性发生性行为,是否涉嫌构成诈骗罪?邓刚解释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金额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不是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没有使用欺骗的方法,在提供财物的一方自愿提供、涉及的财产金额不大的情况下,可能没有达到诈骗罪的追诉标准。
采写:南都记者 韦娟明 实习生 赖魏楚
综合中国网、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