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日前依托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多元合力调解一起90多岁男子和85岁女子的“银发”离婚诉讼案。经协调,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据悉,两人是半路夫妻。2009年10月,原告蔡大爷与被告姚婆婆登记结婚,蔡大爷随姚婆婆在湖北江陵县熊河镇共同生活多年。随着两位老人年事渐高,蔡大爷的子女便将老人接到自己身边照顾生活,而姚婆婆则一人独自居住,生活起居由其大儿子家人予以照应,双方由此分开生活。2025年4月,蔡大爷在其子女的陪同下到江陵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公开信息显示,在起诉状中,蔡大爷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很大,且女方没有上进心和家庭责任感,蔡大爷得不到女方半点照顾,使其失去了与被告继续生活的信心。此外,蔡大爷一方提出,两人已分居三年之久,双方感情确系破裂。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原告蔡大爷已90余岁,而被告姚婆婆也近85岁。之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将该离婚纠纷委托给江陵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员进行走访调查和先行调解,在当地综治中心及村治保人员的配合下,承办法官也到当事人家中走访了解,解答当事人相关婚姻家庭法律规定。
公开信息显示,对于蔡大爷的起诉离婚,姚婆婆内心其实能够理解,只是觉得自己已年过八旬,离婚有失脸面,所以一直不同意。
法院认为,两位老人已经分居好几年且感情不和,符合离婚的条件,遂通过调解程序解除二人婚姻关系。虽然没有财产和债务分割问题,蔡大爷仍自愿给了姚婆婆10000元补偿。
“婚恋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老年人也不例外。”该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单身老人开启了“黄昏恋”,再婚老人离婚案件数也不断上升,这与老年再婚夫妻的感情基础较薄弱,容易受到财产、子女等因素影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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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强仔
责编:马 涛
监审:黄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