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北黄石阳新县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特殊”的诈骗案件。
男子陈某隐瞒已婚事实,以假名在短视频平台上结识被害人王某,“奔现”后,两人一直保持着不正当关系。不久后,因女儿早产急需医疗费用,手头拮据的陈某动起了歪念。他虚构身份和投资项目,诈骗情人王某6万元,并将骗取的钱支付其妻女的住院费用和女儿满月酒,并交给其妻子现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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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到派出所报警
女子才知道情人真实姓名
现年40多岁的男子陈某是湖北阳新人,无业,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4年4月被警方逮捕,今年1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根据陈某的供述和辩解,2023年12月底,他通过短视频平台认识了王某,聊过几次后就慢慢熟悉了,陈某隐瞒自己已婚并育有小孩的事实,并以假名“陈某洋”与王某交往。
2024年2月底,两人相约见面后一直保持着不正当关系。陈某称,2024年3月初,因女儿早产急需医疗费用,“没办法我就想到找王某搞点钱,就编了个理由骗她说我母亲有个工程项目。”当年4月7日,王某约陈某见面,让他补签投资合同,“我在上面签了‘陈某洋’的名字,回去之后发了一个假的身份证信息让她写在合同上。”
所得钱财,陈某用于支付其妻子及女儿的住院费用,和其女儿的满月酒席款,还给孩子买了东西以及用于日常开销,剩下的钱给了自己老婆。陈某的妻子潘某某证实,其爱人给了她3万元,“他说是帮别人‘做媒’别人给的他3万元。”
据被害人王某陈述,她通过短视频平台直播间认识的陈某,后面和陈某发展成情人关系,陈某化名“陈某洋”,谎称自己未婚且是实习医生、药店老板。“以带我投资入股赚钱的名义让我把钱给他,帮我把钱入股到工程里面去赚钱。”
王某的丈夫樊某某察觉到妻子的异常后,发现投资合同存在诸多疑点,意识到可能被骗。樊某某证实,2024年3月初的时候,王某突然提出跟他离婚,问其原因,“她就说她已经出轨了”,查看合同才发现有问题。
直到王某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后,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叫陈某。
男子犯诈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阳新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2月,陈某通过短视频平台认识了王某,陈某隐瞒自己已婚并育有小孩的事实,并以假名“陈某洋”与王某交往。
在取得王某的信任后,陈某虚构可以投资分红的事实,诱骗王某投资。王某于2024年3月两次从银行取现共计6万元交给陈某。事后,王女士因担心资金安全,要求陈某签订投资协议。当年4月,陈某在王女士草拟的合伙投资协议书上签下了假名“陈某洋”。
陈某将所骗取的6万元用于支付其妻子及女儿的住院费用,以及女儿的满月酒席款,并交给其妻子潘某某现金3万元。陈某和王某交往期间,陈某分多次通过微信转账和支付现金的方式给王某1000元,陈某将剩余资金则用于其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
案发后,陈某的妻子潘某某已退还给王某3万元,余款2.9万元双方约定分期退还,王某向陈某出具了谅解书。审理过程中,陈某对阳新县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阳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陈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其亲属已代偿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
5月20日,阳新县法院作出判决,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翟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