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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雨果《巴黎圣母院》:“这是黄昏的太阳,我们却把它当成了黎明的曙光。”
人生中有些事,总是有一些人一眼就能看清真相,另外一些人则始终迷惘,还自认为自己看到的才是真相。
比如生活中那些惯于颠倒是非黑白的人,哪怕错误很明显,哪怕他们将要一败涂地了,还摆出莫名的优越感。
这种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知错犯错,故意颠倒是非,永远不肯认输,总认为认识了就会被人看不起,从而才用自欺欺人的方式守护卑微的自尊。另一种则是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问题,他们信誓旦旦说话是发自内心,誓要一错到底。
谁都没有资格平白无故去评判别人的人生,但是,如果上面那种人跟你有恩怨情仇,你则有资格评判他们。指出他们的错误不为过,如此才能让自己吸取教训,不再让自己重蹈覆辙。
比如有的女人在婚姻中吃过亏,吃的亏是拜婆家所赐,她就有资格评判婆家人,必要的时候还应该点破婆家的愚昧。
02
兰兰就曾在婚姻中吃过亏,从她自身的角度来说,她觉得自己为一个不求上进的男人浪费了青春很不划算,尝试着跟一个蛮不讲理的婆婆处好关系,也是浪费生命。
有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女人离婚以后,把所有的过错推给男方,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宣扬男人犯错的论调,只会让自己看起来很掉价。
这种观点毫无意义,因为婚姻容不得外人介入。一对夫妻离婚了,谁是谁非,只有双方说了算。本身这个世界上的是非界限就是模糊的,从主观的角度来说,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有问题,都会把问题推给对方。
如果兰兰在我面前吐槽她前夫的时候,我反倒替她前夫说话,那就显得我特别不是东西。我能做的就是听她说,因为她参与了那段婚姻,无论怎样定义都没有错。
如果把将心比心当作标准,综合去看她和前夫的婚姻,不难发现她前夫和婆婆的问题更重,因为他们伤害她在先,她只是奋起反抗。
这种案例很适合从法律的角度做比喻:张三无端打了李四,李四反抗了,谁对谁错?
兰兰正常嫁到婆家,没做错什么却被欺负,肯定是婆家人的错。她的反抗属于正义的行为,只要不防卫过当就不为过。
03
她和婆家人永远也无法成为一路人,她前夫不求上进的毛病改不掉,她婆婆母凭子归的优越感也戒不掉,她能怎么办呢?既然已经认识到自己留下来会受罪,她总不至于跪谢婆家人欺负她吧?
她只有离婚这一条路可走,这条路比妄想改变婆婆和前夫要容易得多。
但是,她和婆婆之间的恩怨并没有因为离婚而结束。
她婆婆那种无知却不自知,又喜欢胡搅蛮缠的人,错了也不认为自己有错,自己犯错被反抗之后,就会想方设法报复对方。她婆婆不知道的是,这种情况下的冤冤相报,只会让自己更没面子,因为她在无形中培养了一个敢于反抗的人。
兰兰说:“她儿子不求上进是一个铁定的事实,他不光不赚钱,还总是骗家里的钱用,还沾染了很多不良嗜好。婆婆竟然对这一切视而不见,离婚后为了刺激我,四处宣扬他儿子有本事,说他儿子再婚娶了一个富家女,比我好一万倍。她故意让这种传言传到我耳中,想继续折磨我。我虽然没有点破她的虚伪,但却戳破了她为自己营造的虚幻的肥皂泡,我说他们早晚会离婚,这才是真相。”
04
兰兰说她永远不会相信前夫能娶到富家女,她承认自己跟富家女有差距,但是,连她这种普通人都看不上的男人,富家女不可能看得上,否则肯定是个冒牌的富家女。
她如此推断的原因有四:一是前夫不求上进;二是前夫没有存款;三是他有不良嗜好;四是他离过婚,一事无成。
她能一眼看透真相,知道他只是黄昏的太阳,绝不是婆婆认为的黎明的曙光。如此一来,她就能透过真相吸取教训,而她婆婆则一直在自欺欺人,就算她不戳穿她,她早晚也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人生不过如此,没有人可以完全看透生活的真相,也没必要完全看透生活的真相,只需要把最该看透的真相看透就够了,这样就足以让自己规避风险了。而那些连最该看透的生活真相都看不透的人,只会在错误中迷失自我,无药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