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漏未获得养老补助资格的原民代教师,下一步该怎么办


对于原民办、原代课教师来说,60岁以后享受养老补助,这可是值得高兴的一件大事。已有方案的地方广泛宣传,一些网络、媒体还加强了报道,以彰显他们的政绩。

以我所处的地方为例,《关于对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甘教厅(2010)15号】出台后,各市、县教育部门都有相关文件下发。要求各学区、县直各学校充分利用标语、发布公告、印发宣传材料、上门入户并指定专人宣讲,同时利用媒体宣传报道。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在乡、村、学校逐级全面开展政策广泛宣传,耐心细致地讲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是我县崇教发《关于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养老补助发放摸底工作的通知》(【2010】105号)文件内容。

当时我就是被指定的“专人”,虽说是免费服务,可这毕竟关乎着原同事们的切身利益,复印文件、宣讲政策,即使出门在外的,也叫来了他们的家人,准备和提供了相关资料,以便身份认证。尽管这样,还是有极个别的原民代老师被遗漏了。究其原因,他(她)随孩子暂住他地,而户口仍在本地。

原民代教师本身就是农民,农村户籍很难改变。只要具有原民代教师的经历和身份,便有资格申请认证。但是,首先要了解自己是否在界定的年限内。原民办原代课教师的养老补助是有严格的政策界线的。甘肃省是指2003年9月25日以前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聘用,曾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上代课连续5年以上(含5年),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代课人员。这里就有明显的年限界定,不满五年教龄的,或不是县聘的,都不是养老补助范围之内的。

曾经的民办教师来源是多方面的,有县聘的,乡招的,甚至还有学校雇佣的;他们的工资待遇很低,每月小学40元、中学50元,因无法维持生计而自动离职者也不是没有。那么受聘级别及任教年限这是两个“硬杠杠”。被“遗漏”是否与这有关?

原民代教师的领取养老金资格被遗漏,也与办理人员的责任心有关,还与当事人的居住情况有关(因为这是几十年前的事,有后来嫁人、迁移等等)。在我们当地有文件通知、在纸媒或网上及电视亦有"新闻″推出。但是有的因年迈、居住在边远山区,与社会接触比较"封闭″,还不知道这个政策的来临。

补救的办法:①让教育局出面。只要是县聘原民办教师,当地教育局一定是有人事档案的。重新摸底只有为了排查和甄别。即使个人因故没有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教育部门在审核时也会筛选出来;②个人再做努力。如果你的情况符合当地领取原民办教师养老补助条件,而真的被遗漏了,这可不是小事。这是原民办他课教师唯一的回报和养老的“储备金”,应该找能证明你身份和工作经验的原始资料,直接找教育局。要知道,这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发放的,还有一个衔接过程。不然等到了60周岁,就迟了。

希望这部分民师,无论多远、多忙,都要及时赶回来,向当地县(市)及乡(镇)递交申请资料。地方政府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尽快地为这部分老民师补办认证手续,不要让这不多的养老金补助,付之东流,享受不到而遗憾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