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将二审:拟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晶晶 北京报道

12月1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

关于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二是,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三是,明确国家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保障公众知情权。四是,要求科普产品和服务、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五是,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王翔说,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06人提出的2045条意见,另收到来信4封。社会公众主要就加强前沿科学技术科普工作、提高对科普场馆和设施的投入保障力度、完善科普评价机制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上海虹桥街道虹储小区71岁的居民刘二生结合自身从事农业种植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经历,建议加大科普展馆对青少年的优惠力度。

经研究,在现行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的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应当“对青少年实行优惠”基础上,修订草案将这条规定修改为“对青少年实行免费或者优惠”。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