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诺奖获得者、经济学家戴维·卡德的研究表明,“提高最低工资有理”。
卡德“因为对劳动经济学的实证贡献”,与另外两个经济学家一起获得了202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卡德最著名的一篇论文,是1994年和克鲁格共同发表的《最低工资与就业》。该论文指出,最低工资法并没有像很多经济学家预测的那样会增加失业,降低工作人群的福利,而是有助于劳工福利提升,还有可能增加就业。
目前世界主要国家中大多数国家都设立了最低工资标准,也有一些国家并没有设立最低工资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国家的最低工资水平就低。而设立最低工资标准的国家,也没见谁因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而显著减少了贫困。否则,也就用不着经济学家去进行深入研究才能发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劳工福利提升。
在欧洲,奥地利、意大利和北欧各国并没有设置最低工资标准,但其工资底线“通常高于西欧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德国也是从2015年才开始引入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也不影响过去德国拥有较高的“工资底线”。
各国设立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目的在于减少贫困,然而如果人们仔细去观察一下,就会发现那些拿着最低工资的人,有许多却是那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劳动者。
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工作压力小,劳动强度低,工资就低,工作压力大,劳动强度高,工资就高。家庭经济负担较小的劳动者,往往愿意少拿工资少干活,而那些家庭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劳动者,自然愿意多干活,以多拿工资。只有劳动者群体中少数的,那些年老体弱又缺乏劳动技能的贫困劳动者才会去拿最低工资。
提高最低工资,工资带来的效用增加,那些拿最低工资的劳动者所愿意付出的劳动量也会增加,其包括休闲在内的总的工作福利并不一定能增加。
用行政、法律的手段去直接干预劳动力市场,效率会十分的低下。如果能用行政、法律的手段简单高效地提高工资水平,那么改善收入分配的问题也就不会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都难以解决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