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退役军人来讲,实际上,自己在参军期间的军龄,往往是能够转移成为视同工龄,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当中的明确规定,退伍军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同时作为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年限与入伍前和退伍后,所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能够合并计算。
这也就是说我们参军期间的服役年限,是能够直接认定成为视同工龄的,但是在认定视同工龄的过程中,有几个细节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够忽略的,对自己来讲可以说是息息相关,我们就来看一下究竟是哪些细节。
第1个细节,视同工龄需要经过认定以后才能计算
我们作为退伍军人来讲,必须通过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一般是要通过当地的人社局或者是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进行军龄转为社保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只有经过人社部门认定完成以后,那么才符合自己视同工龄缴费的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和我们的实际缴费年限,都能够相互累计计算,最终都能够确定成为我们今后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养老金待遇的高低跟视同缴费年限,也是成正比关系,而且视同缴费年限越长,今后的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相对来说也是会更长一些的。
第2个细节,不同地区,对应的视同缴费年限基数不同
由于视同缴费年限,它是没有实际的缴费标准,它是类同于实际缴费年限,但又没有实际缴费年限,所以说对应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基数,每个地区之间也是有所差异性的,一般情况下,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基数大约是在130%~140%之间。
但是也有部分地区,可能会低于130%,或者说是高于140%,由于不同的地区对应的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有所不同,则今后可能会影响到,自己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实际上这个认定标准,还是要根据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为依据来进行认定。
第3个细节,视同缴费年限,跟个人账户没有关系
我们参军期间的这个军龄,往往都能够认定成为视同缴费年限,但视同缴费年限,其实它不会产生相应的个人账户存储额,所以说视同缴费年限本质上来讲,跟我们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存储额,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也就是说拥有视同缴费年限,并不会直接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通过个人账户存储额,和你自己所本身对应的退休年龄的计发月数来确定的。当然拥有视同缴费年限是可以获得一部分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而这个过渡性养老金都是单独来给予计算的,所以本质上也能够提高自己今后养老金的待遇。
综上所述
我们作为退役军人来讲,在服役期间的军龄,是能够认定成为视同工龄的,这一点千万不能忽视,一般通过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确认和经办就可以了,拥有了视同工龄,那么将来本质上来讲,是能够获得一部分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在我们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待遇不变的前提下,是能够获得一个更高退休养老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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