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几个月前的万年县县委书记毛奇吗?那个盒镇党委书记佩霞刷新我们三观的人,最近终于有了新的消息。根据有关报道,他。在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万年县委书记的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自己独特的职权和地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特别巨大意味着什么?是几百万,几千万,还是上亿元?这个我也不清楚,不过感觉他干的事情真的非常过分,以至于官方都公开报道的这件事情。毛奇和佩霞的事件曾经闹得人尽皆知,成为轰动一时的全国性新闻。可是在佩霞被处理之后,毛奇却一直没有结果,时间一长,我都几乎忘记了这个人干的事情,甚至忘记了这个名字。
看来,这个人干的坏事太多,导致办案人员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完全调查清楚。曾经有一个人说过,作为县委书记是一方大员,掌握着全县的绝对权力,因此真正成了说一不二的当家人。据说县委书记的梦,第2天一早都能成为现实。像毛奇这样的人,他做的梦应该就是索取钱财,玩弄女性。的确,他的这个梦想,在担任重要岗位的时候就都已经实现了,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等待他的,将是非常严厉的法律制裁。
有时候真的非常想不通,为什么这么关键的位置,能让这么没有素质 没有底线的人上去。咱们国家培养了那么多优秀的大学生,那么多道德模范,他们为什么不能担任领导干部,反而让这些投机取巧,阿谀奉承,权色交易权钱交易的不肖之徒钻了空子。而且像毛奇这样的人,在全国范围内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并不是什么稀奇,可见咱们的选人用人方面的确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有很多人说,他们这些人不在重要岗位的时候,还没有变质,等有了权力才慢慢的腐化的。
虽说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也有很多人支持,但是我却并不认同,我觉得有一些人的人品,在平时的细节在平时的为人做事上,肯定是有所表现的,不可能隐藏的这么深。举个例子,某人在某单位工作期间表现怎么样,单位的领导和身边的同事肯定是一清二楚的,后来他被提拔为重要岗位领导,就当腐败索贿受贿,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弄得政治生态一塌糊涂,那么他在被提拔的时候再走组织程序的时候,就没有人站出来提出质疑吗?如果有那么几个人向组织上反映他真实的情况和表现,而不是仅凭他的一面之词,那他就不可能,走上重要岗位,不可能为祸一方。
当然,当地的组织部门肯定是也有责任的,在提拔任用干部的时候,是怎么识别和遴选干部的?如果组织部门没有能力掌握候选人的真实情况,那组织部门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绝不能够让人请顿饭,喝顿酒,送点礼物,就昧着良心说这个人是好同志吧?
因此,我建议组织部门选拔干部也应该负有连带责任,一旦自己推荐和考察的干部出现重大问题,他应该是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的,这样就能够让缺人用人的程序更加严谨,科学风气更加公道正派,而那些真正干实事能力强,品质好的优秀人才也会脱颖而出,真正成为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
大家对我这个意见怎么看?同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