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出现摩擦纠纷。近日,商河县人民法院玉皇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树木倒塌引发的邻里纠纷案,做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维系了邻里间的和睦关系。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均系玉皇庙镇某村的居民,且为前后邻居。2024年7月,因阴雨天气刮大风导致被告种植的树木被吹断,折断的树木正好砸在原告房屋上,导致原告房屋部分损坏。经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调解无果后,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坚决要求被告赔偿房屋损失。

该案承办法官经分析认为,原告、被告系相邻关系,对于现场房屋损坏程度,无法具体量化损失,调解基数不能确定。要确定损失数额,按照法律程序需要进行专业的法律鉴定,而且原告也提出了司法鉴定申请。但是走司法鉴定程序一方面原告需要预付高昂的鉴定费,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鉴定费高于房屋损失的情形,也不利于纠纷的解决,更会加剧两家人的矛盾。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开庭之前,法庭干警前往村里进行现场勘验并调解。


秉承着“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调解原则,法庭干警前往原告家中实地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并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其想法。经过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前因其他事情产生过矛盾,双方之间积怨已久。树木倒塌损害原告房屋后,被告并没有第一时间与原告联系商量解决方案,原告认为被告处理事情态度消极,成为导致此次矛盾的导火索。

勘验结束后,法庭干警马上与该村村支书进行联系,邀请来现场帮助调解化解纠纷。法庭干警通过面对面加背对背的沟通,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阐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被告支付,并到法庭签订调解协议,案件顺利调解结案。至此,本次调解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案子结了、纠纷解了、邻里和了,法院干警以情法结合的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调解,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矛盾,有效维护了邻里间和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