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拆迁的规模将大幅上升,当面对拆迁人的违法行为时,很多老百姓选择自力维权,但因不懂法律,往往从受害人变成被告,下面就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以案释法
征收方暴力强拆房屋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依据此行为要求征收方给予赔偿。而并不是采取一些暴力手段来反抗,从而导致自己从受害人变成了被告,就如同下面这则案例:

在09年某日,家住江苏的王女士正在家中做饭,突然闯入一帮手持棍棒的年轻人,不分青红皂白地在王女士的院子里开始打砸。王女士表示:我家人这么多,你们就给这么点,叫我们以后咋办?拆迁方则表示你爱咋办就咋办,跟我们有啥关系,后来拆迁方动起了手,把王女士压在地上控制了起来,这时女儿看到目前被打,手里拿着一把菜刀,直接奔向打砸的人群。造成一死六伤,其女儿当时就被当地派出所拘留。
最后法院以王女士故意杀人罪判处她八年有期徒刑。然而,王女士的家人和居民们对这样的结果并不能接受,这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怎么就是故意杀人罪。可杀人就是杀人了,这是没法更改的事实。很多人会说,从案件本身来看,王女士不应该被判这么多年,这种即便是防卫过当,应该也是最多三年。从我们人性的角度来看,这确实应该是我们想要看到的结果。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犯法就是犯法,一旦有人员伤亡就应该承担责任。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知道,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综上所述,老百姓在遇到非法强拆或者是断水断电封路以及在房屋周围敲锣打鼓、打牌等等,应当及时报警,同时一定要保持理性,切忌以暴制暴!
BEIJING JINGKANG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