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似乎有些在搞人妖颠倒,一些人将狗捧上太上皇的地位,对狗的珍爱比对娘老子更孝顺孝敬与赡养。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颠覆了人们的认知,令很多劳动者倍感愤怒。
有些人爱犬死了,全家披麻戴孝,为狗守孝七天,设灵堂灵车,请和尚给狗念经三日,给狗葬以楠木棺材,一场狗丧葬花费十五万元。这是真的将狗当作自己祖宗而敬仰吗?我认为没有这样简单,就分明是向全社会劳动阶级的挑战。
现在一些爱狗人士越发极端化,不仅仅是人格化狗,或者自己做狗格化人,而且到处兴风作浪,直把人权作狗权。凡人要享受的,狗也要享受,人能获得的权利,狗也要获得。这是什么道理?
君不见,现在闹剧到处可见:在生而平等的所谓平等旗帜下,人在公园马路的公共场所,狗也享受人的公益场所。人乘坐电梯,狗也在乘坐电梯,人有超市,狗也有超市 。人有医院,狗也有医院。人上饭店吃饭,狗也要上桌与人同餐。
前几天,江西萍乡武功山景区,一名女游客带着自己的哈士奇爬山,发现哈士奇有些累,便雇佣了两名轿夫抬着哈士奇爬山。
让人抬狗,对此网友议论纷纷。女主说自己有钱,该怎么花就怎么花,别人管不着。而轿夫却说为了赚钱,抬人抬狗都一样,抬狗比抬人更轻松一些。别挡着人赚钱。这似乎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完全是市场经济的事。但是网友们却接受不了。为什么?
因为人权不是狗权,狗不能享受人权的一切待遇。如果一个国家连人权与狗权都分不清,那这个国家就交给狗去建设好了。
所以,应当给狗权作一定的法律界定,爱狗人士不能恣意妄为,不能超越公共道德红线,你关门与狗同食共眠亲吻爱抚那是个人的事,但你的爱狗一切行为全暴露在公共场所,那就是社会问题,不是你个人问题。你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就如同不允许在大马路上发生性行为一样,这就是规范。
所以,国家应当以法律形式给狗上一点紧箍咒了。不能允许狗侵犯人权,比如狗咬孩子老人。也不能允许狗占有人的公共设施,如狗上马路公园奔跑,狗乘坐电梯。不能允许狗占有饭店公共人的餐桌,不允许乘坐飞机、火车、汽车、地铁以及人乘坐的滑竿。【轿夫想做抬狗生意,应当注册专门抬狗,不得抬人。专门抬狗的滑竿应当由公共管理部门专门设置滑竿的颜色与其他标识道具,以示与人区别。否则,又是抬狗又是抬人,令天下游客心中倍受侮辱】。在人都要火葬的情况下,狗狗死亡不得用棺木土葬,不得设置狗狗坟墓。宗教界不得允许僧人为死狗所谓超度念经放焰口。
这就是说,中国社会要讲道德,不能人狗不分,人狗颠倒,不能让爱狗人士胆大妄为,不能狗权代替人权,应当立法立规,给狗立下不得逾越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