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下午,楚雄州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签订仪式在州政务中心举行,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闻出席签订仪式。州公安局在家的党委班子成员,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分公司主要领导及十县(市)支公司经理;十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州森林公安局局长,局直各部门党政领导共100余人参加签订仪式。仪式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施怀祥主持。
签订仪式上,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树礼总结了2016年全州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对2017年全州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杨锐就继续做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做了发言。赵树礼副局长、州森林公安局刘向波局长分别与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杨锐签订了协议;十县市公安局局长与中国人寿相关部门及各县市支公司经理签订了协议。
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建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公安民警的亲切关怀,是州公安局党委爱警、惜警、励警的具体体现,对于解除公安民警后顾之忧,减轻民警家庭负担,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意义深远。
2016年,全州公安机关在全国、全省统一保险的基础上,以“统谈分签”的形式,为全州公安民警(含警辅人员)定制了普通意外、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住院津贴以及重大疾病监护住院津贴等补充保险,全年共收取民警意外伤害保险保费273.58万元,受理保险咨询 1857人次,赔付 251人次共计196.9万元,解决了广大民警、辅警家属的后顾之忧。2017年,经双方共同协商,将保险协议有效期延长至3年,新增了三项内容:被评为烈士的民警增加10万保险金,共赔付20万;因公牺牲的民警增加5万保险金,共赔付15万;州公司赠送给遭报复性致残或身故的公安民警、辅警家属10万保险金。针对患重大疾病的,打破保险行业规则,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全州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进行续保,标志着全州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走入正轨。
期间,马闻副州长与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分公司领导及十县(市)支公司经理进行了亲切座谈,带领他们到州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参观了警营文化建设,介绍了警官大药房、健身房、警官影院、图书馆等关爱民警功能区,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多年以来在公安民警职业保障方面的给予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