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逆向行驶这些不安全的因素
给学生们的安全出行带来很多隐患
违法行为一
驾驶超标或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在安全技术性能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不得生产、销售,不得上道路行驶;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有可能是被盗抢的车辆。
违法行为二
闯红灯、逆向行驶
闯红灯、逆向行驶是高危险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旦遇到闯红灯、逆向行驶的车辆,其他车辆和行人都会措手不及,难以有效采取避让措施,这种情况最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违法行为三
违规载人载物
根据法规规定,骑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允许通行的城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人员。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会使得车辆稳定性进一步降低,遇上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违法行为四
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当机动车道内突然出现电动自行车时,大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会感到慌乱,而这些混行在机动车道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还随意变道,可能导致机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采取有效避让而引发交通事故。骑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按道行驶,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骑车要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驶(一般要在距路边缘线1.5米以内)。
违法行为五
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成年人的应急能力较差,安全意识普遍较弱,操作电动自行车的熟练程度较低,而且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相比自行车快很多,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会出现无法应对的危险,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2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年满16周岁。
违法行为六
电动自行车乱停放
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会侵占其他道路资源导致交通堵塞,干扰市民日常出行。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违法行为七
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思明、湖里区严管路段(在思明、湖里区登记上牌的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为打造安全文明示范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在思明、湖里区划定了31条严管路段。交警部门将在严管路段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以及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载物、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无小事家长、老师、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守护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