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兰山区委政法委和司法局决定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多调对接”调解工作机制时,葛连才同志欣然接受聘任,成为兰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首席人民调解员,这一干就是十一个年头。十一年来,葛连才累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达7000余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000余件,继承纠纷150余件,抚养抚育纠纷500余件,赡养纠纷100余件,医患纠纷80余件,信访案件6起,涉外婚姻关系10件、涉台家庭纠纷1件,共涉案金额达5亿余元。
事无巨细 倾力调解暖人心
十年来,葛连才往返于调委会、司法局和人民法院之间,奔波于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之中。其间,究竟跑了多少腿,说了多少话,操了多少心,谁也说不清楚。但当事人记得,那一件件因征地拆迁、旧村改造、拖欠工资、交通肇事、医患纠纷等引发的一桩桩将要发生械斗或群体性上访的案件,他都予以成功化解。
2009年6月,兰山街道某村有14户村民因在旧村改造过程中的“躲迁费”问题,与村委发生争执,其中一户通过两审诉讼打赢了官司,另13户群众则群体上访。闻此后,葛连才主动介入调解,逐户走访了解,广泛查阅证据,反复动员说服,并以已有的判例为依据,经过4次开庭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息诉罢访。据统计,近几年来,葛连才先后平息重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达100多起。
群众纠纷无小事。葛连才认为,许多小事都有可能蔓延成大事。基于这一认识,葛连才积极调解社区各类复杂疑难纠纷,参与涉访涉诉案件的调解。为圆满调解一起历史遗留的有关股金本金的纠纷,他往返县区十余趟,为十几名老百姓要回了血汗钱;也曾为福建、安徽、湖南、河南、山东五省的多名农民工讨回欠薪;还曾经为一位台湾老先生调处了一起房屋侵权纠纷,帮其收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陆某系台湾人,因常回临沂探亲,于2000年6月份汇付1万美金给陈某(陆某的外孙),委托其在临沂市区购买一套楼房以方便探亲时居住。由于购房时一次性付清房款可以优惠,故陈某又垫付了45000元,共计144186元,购买了一套楼房。双方约定:待将来陆某不再回大陆探亲,不需要房子时,陈某按照购房时的原价将陆某支付的房款偿还后,房子便归其所有。时隔两年后,临沂房地产也悄然升值,2008年7月陆某再次回大陆探亲,准备返台之前欲将楼房以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出。陈某得知后要求陆某按照当初的约定将房屋原价卖给他,或平分高价卖房后的差价,陆某不同意陈某的要求,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葛连才又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走访,了解到陆某是因为陈某对其疏于照顾才执意将楼房高价卖出,针对这个矛盾焦点,葛连才着重从双方亲情关系着手调解,使陆某念及陈某昔日孝心,改变了对外孙的成见,同意返还陈某垫付的购房款以及装修款。
陆某在返台之前,专程为兰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送来一面写着“大陆人民调解委员会,温暖台湾同胞心”的锦旗,握着葛连才的手表示感谢,并赞扬大陆人民调解员水平高。
攻坚克难 维护社会稳定促和谐
调解工作是繁琐的,也要有一定的胆识,作为一名调解员,在面对群体性事件时,敢于挺身而出,控制复杂局面,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十年来,葛连才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调解,真正做到了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
例如张某在市某医院生下的婴儿因羊水胎粪污染,产后出现呻吟,且发现婴儿头部严重畸形,经该院处理后无好转,经权威专家会诊为脑组织软化,形成医患纠纷,请求调解。
葛连才向医院了解情况后,根据工作程序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该纠纷先后面对面调解三次,第三次调解时,患方情绪非常激动,表现出要上访、打砸医院之类的过激行为。经过耐心的劝导疏通给患方做思想工作,历时十六天,终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院方给予患方救助金3.8万元。
一桩有可能转化为上访案件的纠纷就这样被平息了,类似的医患纠纷他已经处理了近百起,有时候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腿,经常要连续调解到晚上十点多。在葛连才心中,只有让医患双方和谐了,他才能安心下班回家。
葛连才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他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乐于奉献,为民解难,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同事的尊重,群众的信赖。葛连才多次获得省市“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能手”“仁德模范”“和谐使者”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山东省委组织部、省老干部局授予“全省优秀退休干部党员”“山东省最美老干部志愿者”荣誉称号;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2015年6月,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来临沂视察调研时接见了葛连才,对葛连才十年如一日,热心调解、不畏艰难、息诉止争、化解矛盾、乐于奉献的调解精神深表赞许。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葛连才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但他对这些荣誉与赞许看得很淡,因为他更看重、更自得其乐的是,自己用辛勤奔波,为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架起了一座座爱心桥,促进了社会的祥和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