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科研单位请注意!
一场有规模的学术打假还在余波震荡中......
近年来,我国的“科研造假”事件屡禁不止。据统计,2019年我国学者因实验数据造假等问题被撤稿英文论文447篇,创近五年历史新高。
尽管对学术造假的打击“一直在路上”,态势也越来越严格,不过学术造假行为依然屡见不鲜。国内学术不端的乱象未能得到根治,走出国门也产生了相应的惯性,出现了比例极高的学术造假现象。
截止到2020年7月,世界范围内共有23425篇SCI论文被撤稿,其中中国有10303篇,远远高于第二位美国的4125篇,中国论文撤稿已占了世界44%,其中撤稿的原因主要是“纯属雷同”。
院士申报造假、著作抄袭剽窃、写论文找枪手、发文章挂名搭车、伪造数据或结果……不端行为不断花样翻新。
学术不端行为通报案例
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师芈某学术不端问题。2021年1月,芈某出版的专著抄袭国外作者作品。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调离教学岗位,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及三年内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学校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学院内部开展批评教育。
2.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某某学术不端问题。2020年5月,王某某发表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虚假同行评议、文章抄袭等行为被杂志社撤稿。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警告处分,撤销当年取得的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三年内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追回因职务、等级晋升已享受的相应工资待遇;撤销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学术奖励,追回相应科研奖励经费。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了以下均属于违规行为:
1.在科学技术活动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实施“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
2.故意夸大研究基础、学术价值或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社会经济效益,隐瞒技术风险,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
3.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编造科学技术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4.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财政科研资金。
5.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学技术活动相关业务。
6.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
违规行为涉及科学技术活动的核心关键任务、约束性目标或指标,并导致相关科学技术活动停滞、严重偏离约定目标,或造成特别严重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相关资格。
总结
1.2022年,国家会继续严厉打击学术不端问题,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取科研成果、业绩成果(科研助理这边也有专业的科研创新方面的培训可提供,欢迎咨询)
2.建议不要找论文代写一类的机构,不仅有学术不端问题,受骗者也很多
3.如果被查出来学术不端,基本上此人的职业生涯也就断送了
4.沉下心来,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