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瓶梅》看楼市

《金瓶梅》这本书,从面世以来,褒贬不一,有人说是天下第一淫书,也有人说是中国第一部世情小说,不管是风月还是历史,都是出于欣赏角度,像我们做地产的,看到的都是房产交易。

翻开第一回,原籍阳谷县武大郎,因为兄弟武松犯事逃走。导致武大郎没办法在阳谷县居住,迁居到清河县,在紫石街租房住下来了,没多久妻子去世,办完丧事。租房的钱都没有了,带着女儿投靠张大户。张大户看他可怜,给了他一间临街的房子。虽说是租给他。但并没有收租金,在这期间,娶了潘金莲当老婆,张大户还陪了嫁妆,不久张大户死了。因为女人之间的恩怨,张大户老婆把他们赶了出去,武大郎又带着潘金莲回到紫石街租房,那里鱼龙混杂,潘金莲年轻又美貌,总有一些流氓地痞来找麻烦,武大郎不敢得罪,就打算另外租房子。潘金莲一听租房子就不乐意了,建议典房,武大郎说,我哪有钱典房?潘金莲说,呸,浊才料,你是个男人,倒摆布不开,常教老娘受气,没有银子,把我的钗梳凑办了去,有何难处?于是卖了首饰,凑了十数量两银子,典得县门前楼上下两层四间房屋居住,当时人们主要靠三种途径解决住房问题,一是租房,而二是典房,三是买房,从租房到典房,武大郎算是升了一个档次。

典房就是你给房东一笔钱,把房子典押过来,这个价钱一般是房房价值的一半,在房东赎回房屋之前,这个房子所有的权益都归你所有,你可以出租,可以居住,也可以转给他人,而且,这个这个房子要出售,你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只有回赎权,所以,《金瓶梅》里也有提到租不如典,买不如典,在明清两代,甚至到了民国,典房一直无租房并驾齐驱,为众多无房人士解决了燃眉之急,唯一的缺点就是需要押上一大笔典房款。

其实现在这种房产交易也有存在的,只是比较少,因为在这方面的可参考的法律法规比较少,风险比较大,比如说回赎期,古代是过了典期,习惯是可以顺延一千年,典田千年有分,卖田当日死,典田千年活。说的就是这个。现在是典期逾期10年,无典期的灵经过30年未赎的,则视为绝卖,绝卖后,房屋原业主就丧失了该房屋的产权。二是古代房东不需要为典金支付利息的,典期到了,把典金原数退回就可以了,然而现在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典金,典当房屋每月综合费用率为3%加0.7%的利息率,另外,业主还需要负担评估费,保险金等必要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