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百年天天读 · 9月1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本属于资本主义范畴的市场经济。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发展作出的历史性贡献,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不断深化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1992年年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同年6月,江泽民同志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命题。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正式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到20世纪末,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实现了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性突破,打开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崭新局面。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要想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加快经济建设,必须尊重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按照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办事。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从而打开了计划经济的一个口子,明确了市场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但这并没有突破计划经济的框架,强调市场调节只能限制在计划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党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1992年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精辟地阐述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邓小平的这一重要思想,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人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

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强调: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尽快建立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体制。从而首次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命题。在随后召开的党的十四大上,他又在所作的报告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详细阐述: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他还强调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因此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这标志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重大突破。在这一目标的引领下,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始突破计划的藩篱,飞速发展起来。

来源 | 百年党史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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